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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岚皋县检察院入额领导回归办案本位

近日,岚皋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苗蓉以员额检察官身份,对被告人陈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出庭支持公诉。苗蓉作为入额的院领导直接办案,真正落实司法责任制、领导干部带头办案要求,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官回归办案本位的良好体现。

被告人陈某2017年4月8日在宾馆用空塑料瓶制作吸毒工具,从次日起邀约朋友张某、许某在该房间吸食毒品,直到4月19日凌晨,被公安机关现场全部抓获,对吸食毒品事实供认不讳。收案后,苗蓉亲自制作审查报告,讯问犯罪嫌疑人。庭审前,她认真准备,制作周密出庭预案。庭审中,她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举证,对庭审争议焦点与辩护人进行了互相辩论,展示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娴熟的出庭应变能力,收到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这是该院入额领导直接办理案件的一个缩影。

据悉,自2017年5月1日起,岚皋县检察院认真贯彻司法责任制改革精神,着力推动检察官回归办案本位,充实办案一线,在批捕、公诉、控申、民行、刑事执行监督、反贪、反渎等检察业务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运行四个月以来,入额的院领导办理案件数占全院办案总数75.5%,形成了检察官回归办案一线并直接办理案件常态化,有效推动检察队伍业务水平提升和办案规范化。(岚皋县人民检察院 陈宏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