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金庸小说中那些扫黑除恶对象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最终,成为永恒的绝唱

金庸

那个在华人世界中最有名的侠客

那个作品影响了无数人的人

走完九十四载人生路,与世长辞

喜欢他的书迷深深地伤痛惋惜:

江湖已覆!

笑傲江湖成绝响,人间再无侠客行。


金庸的江湖世界,是每一个中国人的童话,很多人都曾梦想在那个地方手执一把绝世好剑,跨骑千里良驹,遇一个白衣胜雪的女子,交一个生死相托的男子。但如果用现代法治思维去重新解构武侠的话,江湖中快意恩仇的思维方式和自我了断的社会行为,已和现代法治格格不入。武侠世界中存在很多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破坏社会和谐的“黑恶势力”。今天小编就带你盘点一下江湖中的那些黑恶势力。

一、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刑法》中的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

代表

《书剑恩仇录》中的红花会:是当时乾隆年间的第一大江湖组织,其下十四位英豪企图策反清帝弘历,恢复汉官威仪,这是《书剑》故事之主干,其成员更是犯有故意伤人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其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特征,是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因其反政府民间武装性质,也有恐怖组织的性质。

在现实社会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产生和存在都对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构成极大威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形式多种多样,会使群众失去安全感,引起社会情况恶化、社会秩序的扰乱。

二、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刑法》中的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是指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活动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代表

神龙教是金庸武侠小说中的明末清初江湖一邪教,由教主洪安通及辖下五龙使等诸多武林人物所创。目的在于利用家族、宗教势力称霸一方,一统江湖,由神龙教来领导整个武林。教主洪安通武功高强,善用药物控制手下,逼迫手下干违法勾当,强迫年轻女子苏荃成为自己的妻子,要教徒参见他祝他"仙福永享,寿与天齐"。更是暗中与吴三桂勾结,意欲颠覆朝廷。还曾与盘踞雅克萨的沙俄军官勾结,背叛国家,罪行极其严重。

现实社会中,一些不法分子、组织利用部分群众的文化水平低、认识能力、辨别能力差,利用他们落后的世界观和盲目的信仰,通过宣扬与正常的社会秩序相悖的某种"教义",对正常的社会秩序予以破坏,妨害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统一、正确、有效地实施。

三、聚众斗殴罪

《刑法》中的规定: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代表

《倚天屠龙记》中的围攻光明顶:元朝某年,群雄蜂起,当此之时,行事诡异神秘的明教则为名门正派所不齿,被贬称为魔教。正派人士视明教中人如妖魔鬼怪,势不两立,而且明教与各派均结下深仇,于是六大门派决定充当“地下执法队”,合力围剿明教总舵所在地昆仑山光明顶。六大派一路杀来,光明顶上刀光与人头齐落、剑影共热血横飞,造成双方大量的伤亡。

现实社会中,社会公共生活中每个人都应当遵守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而这种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斗殴,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

四、非法拘禁罪

《刑法》中的规定: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代表

《射雕英雄传》黄药师囚禁周伯通:南宋年间,桃花岛岛主黄药师利用周伯通的单纯,设局骗到了周伯通的半部九阴真经。但其妻子冯蘅为了记下九阴真经上卷(过目不忘)而难产死去,故迁怒周伯通,为了让周伯通还下这笔血债,采取暴力讨债的方式,私自将其拘禁在桃花岛一十五年。这是黑恶势力的典型表现。

现实社会中,对逮捕、拘留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必须由专门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任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不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不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拘禁他人都是非法的。

五、强迫交易罪

《刑法》中的规定: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代表

《飞狐外传》凤天南:清朝乾隆年间,广东佛山镇有一恶霸名叫凤天南,为了强买贫农钟阿四的菜田,诬指其子偷吃凤家的家鹅,逼得钟妻在北帝庙将儿子剖腹以证清白,其行为属于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市霸、行霸。大侠胡斐得知此事,更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一路死磕,最终在掌门人大会死于另一个伪君子汤沛之手。

在现实社会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违背了市场交易原则,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交易,就具有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情节严重的,就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抢劫罪

《刑法》中的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代表

《连城诀》中,戚长发、言达平、万震山三人都组建了自己的黑恶势力,称霸一方,并为了抢取武功秘籍《连城诀》,而联手杀害他们的师傅,真是丧心病狂,令人发指。

现实社会中,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因为它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也危及到他人的人身安全。

七、敲诈勒索罪

《刑法》中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代表

《天龙八部》天山童姥:天山童姥是一个极神秘,极残酷的人。将三十六洞,七十二岛的主人全都用"生死符"约制,当成奴仆,而且由这些人轮值供奉,每年采办珍珠宝贝、绫罗绸缎、山珍海味、胭脂花粉等物,送到天山缥缈峰供其使用。稍不如意,就有极残酷的惩罚,不给"生死符"的解药。这种残酷是令人发指的,无怪乎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物一提起"生死符"便浑身发抖,一听到"天山童姥"就胆颤心惊。

现实社会中,该罪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要挟方法,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

武侠,在多数人眼中是一种刀光剑影、快意恩仇的江湖生活。大量的小说、电影刻画了藐视权贵、凭借自我正邪标准,惩奸锄恶的古代江湖侠客形象。但这与当下法治社会的行为规范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冲突。思想多元才能碰撞出火花,身处当代法治社会,崇尚绝对自由主义和不计手段追求正义的传统侠文化应该尽快调整其内涵,适应法治社会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