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对太白山生态环境的保护,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治理、惩戒、预防中的职能作用。近日,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签订生态环境检察协作机制。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分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健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太白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永华,副局长龙林太,秦岭北麓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高艳华,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斌,王晓林及生态环境办案团队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双方围绕公益诉讼职能发挥、生态保护创新举措展开深入交流,共同确立了“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的协作理念。一致强调了本次协作机制旨在发挥检察机关跨区划管辖优势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属地管理效能,筑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检察保护屏障。随后,高艳华与刘永华共同签署《太白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检察保护与发展协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机制》在联合保护、信息共享、宣传教育、生态修复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机制》的签订将进一步整合检察与行政专业资源,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为双方持续深化协作,携手推动秦岭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高艳华表示,守护太白山是“检之重任”。秦岭北麓检察院将以此次协作为新起点,破除‘孤举者难起’的执法困境,构建‘众行者易趋’的协作格局,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国之大者”的担当扛牢秦岭生态保护责任,推动协作机制从“纸面”走向“实践”,为守护“中华基因库”提供更优司法保障;二要聚焦协作重点,以“五位一体”模式打造生态保护检察样板,多方发力实现"刑事追责+公益诉讼+生态赔偿"全链条治理;三要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协同治理,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同频共振,探索“预防性公益诉讼”新路径,以“检护生态”实效答好新时代答卷。
刘永华表示,本次协作机制建设立足实际需求,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健全秦岭常态化长效化保护体制机制”重要指示的务实举措。他提出三方面工作要求:第一,强化政治担当,扛起主峰保护责任。第二,聚焦标本兼治,构建协同治理体系。第三,夯实长效机制,提升生态治理效能。他强调,要通过本次协作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末端治理向源头管控、单一执法向系统治理转变,切实守护好秦岭主峰生物宝库的宁静与和谐。
会议最后,王健对成功举办协作机制签约仪式做了总结。他指出,要深刻认识太白山保护区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独特作用,助推区划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同配合,共同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相信今天仪式之后,经过共同的奋斗,太白山保护区必将焕发出更加迷人的生态魅力,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典范,为生态陕西、美丽陕西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签约仪式后,秦岭北麓检察院与太白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立即启动生态环境协同履职行动,于当日赴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展首次跨部门联合巡回检察。对海拔3500米的天圆地方和保护区边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就如何协调生态旅游和自然保护地监管、落实《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