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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中院举办全市法院行政强制法培训班

1月12日至13日,榆林中院政治部法官培训中心举办了全市法院《行政强制法》培训班,重点培训了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全市法院从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的主管领导、庭局领导及业务骨干共150多人参加了培训。

1月12日下午培训开幕后,首先由榆林中院行政庭副庭长高永颖给大家讲授了《行政强制法》前两章,她结合自己多年办案经验,并结合真实的行政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行政强制法条文;之后行政庭助审员孙帅为学员们讲授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她重点从总则、征收决定、补偿、法律责任四个方面对这部分内容进行了讲解。

1月13日上午,由绥德法院行政庭庭长吴继军给大家讲述了《行政强制法》后面几章的内容,并就如何准确把握了行政强制法的含义、深刻领会了本法立法背景和立法过程中的争议进行了充分讲解。

讲课结束后,参加培训的学员们纷纷与授课老师就相关法律知识及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整个培训时间紧凑、内容详实,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榆林中院 艾晖  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