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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优化提质效 为民服务提升创佳绩
——宝鸡市中院“立案信访窗口”工作获全国先进

近年来,宝鸡市中级法院始终把“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作为开展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不断完善设施、健全制度、提升功能,着力在优化环境、优化管理、优化服务上下功夫。宝鸡市中院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优化窗口环境,为便民服务提供保障。立案大厅分设导诉区、立案区、调解区、接待区、等候区、安检区6大力能区,专门设立了导诉台和诉讼费缴、退费窗口,群众在大厅即可以享受到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调解、司法救助、查询咨询、材料转收、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缴退费等多项服务。一是立足于以人为本,打造无障碍窗口。设置无障碍通道等专用设施,解决特殊人群诉讼出行困难,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立案引导、涉诉咨询服务,使群众诉讼更加便利。二是立足于便捷高效,打造一站式窗口。诉讼服务大厅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救助服务、查询咨询、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为一体,并根据基层法院特点,侧重建设了适度独立的立案区、信访室和调解室,减少当事人的办事环节和等待时间。三是立足于温馨舒适,打造服务性窗口。服务大厅摆放盆景、花卉,更新统一的标示标牌,提供文具借用、老花镜、饮水等便民服务,让当事人处处感受到人民法院亲切、入微的关怀。

——优化窗口管理,确保立案信访规范高效。为充分发挥“立案信访窗口”的服务功能,把各项便民、利民举措落到实处,保障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一是注重制度规范、抓长效。先后制定《诉讼服务大厅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推行立紧公开制、服务承诺制、文明接待制、首问负责制、风险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窗口工作机制。二是注重言行文明、树形象。对工作人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定26项“立案信访窗口”文明用语和禁用语,印制发放到每一位干警,要求窗口干警摆放工作牌、统一着装、接待群众上做到“五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声礼貌问候、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解渴、一个满意答复。坚决杜绝“不知道”、“有意见找领导”等服务禁语。在工作上体现“五个心”:态度热心、倾听耐心、记录专心、解释真心、答复诚心。引导全庭干警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尊重当事人,从行动上善待当事人,进一步体现司法文明,全力打造人民法院亲民.爱民、利民、护民、惠民的良好形象。三是注重业务学习、强素质。注重对立案信访干警的培养和使用,选调5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善做群众工作的业务骨干充实到“立案信访窗口”岗位,把立案信访岗位缔造成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重要基地,使“立案信访窗口”成为全局工作中的一大亮点。

——优化服务功能,拓展为民服务领域。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完善院、庭长信访接待、判后答疑和信访联动等机制,广泛听取、收集群众涉法涉诉意见,将信访工作渠道延伸到社会多个层面,增强了信访矛盾排查的及时性、处置的针对性以及化解的有效性。一是建立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综合施治的工作机制。在及时了解、全面掌握当事人反映问题的基础上,主管领导亲自调度督办、立案信访部门和各业务庭室紧密配合,区分不同对象,不同诉求,因案、因人施策,全力做好司法调解、教育疏导、困难救助等工作,在解决上访人合理诉求上下功夫,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二是把判后答疑与涉诉信访工作措施有机结合。对当事人的申诉信访,实行承办法官、承办庭室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出面接访制。立案信访窗口在获得相关信息后及时与相关庭室联系,由相关庭室在坚持合法性、合理性、文明性原则下,针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各种疑问作耐心细致的解答,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三是积极为群众提供司法救助。对经济困难,符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特别是涉及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抚恤金、拖欠工资的,及时为其办理减、缓、免诉讼费手续,引导他们正确诉讼,在立案方面提供方便快捷服务,使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将司法为民的举措落在实处。

(刘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