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检察官”的一天:守护公平正义永远在路上
陈芙蓉是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一名检察官,2018年11月,陈芙蓉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成为贵州省四年来唯一获得此项荣誉的检察工作者。
近日,记者走进安顺市检察院,跟随陈芙蓉的脚步,体验一名检察官的一天。
上午10时,记者到达安顺市检察院,陈芙蓉早已开始了工作,正准备前往安顺市公安局与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交流。
陈芙蓉告诉记者:“今天要办理的这起案件发生在28年前,由于时间久远,案发现场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公安机关对案件现场进行了重建,我们要对现场重建进行审核评估,确保重建符合实际,且逻辑清晰易懂。”
陈芙蓉及同事与侦查人员就案件现场重建进行沟通交流与侦查人员交流过程中,陈芙蓉认真观看了每一个重建画面,在看到该案犯罪嫌疑人作案过程中的移动轨迹时,陈芙蓉与同事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和建议,交流过后,民警表示将会对该部分现场重建进行调整完善。“陈芙蓉所提出的建议非常好,确实能够帮助案件现场重建更有逻辑性和说服力。”负责该案的安顺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重案大队队长郭小东说。
据介绍,案件现场重建完成后,将作为证据的辅助提交给法院,帮助办案人员对案件梳理和分析,“所以我们要非常谨慎认真对待现场重建,不能出现任何细微失误。”陈芙蓉说。
( 陈芙蓉及同事与侦查人员就案件现场重建进行沟通交流 )
凭借着这份谨慎认真,从业23年来,陈芙蓉帮助公安机关在多个大案、重案上取得了推进。
陈芙蓉正在阅览卷宗年起,我们还与陈芙蓉检察官所在处室建立了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在办案前便进行评估,向我们提供一些意见建议,这给了我们很大的帮助。”郭小东说。
案件现场重建评估结束后,陈芙蓉邀请郭小东及其他民警们到检察院开展讲座。“4月是我们的学习月,我们要抓住这个机会多学习,现在我们在起诉书中还存在用词不准确的问题,比如动词的使用,什么是刺?什么是捅?什么是割?什么是砍?搞清楚这些用词的不同,才能更准确,更专业。”
此外,陈芙蓉还琢磨着,要建立一个“物证审查室”,对致伤机制进行学习研究。她说:“我们处室的工作多是重案要案,可以说,我们办理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我们必须要不断充实自己,不断累积经验,才能办理好案件,真正达到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陈芙蓉的同事陈芳凌说:“芙蓉是我们的榜样,为了工作顺利开展,她不仅自学了心理学知识,还号召我们共同学习,每一起案件办理结束,她也会和我们一起重新梳理,找出不足之处,和她一起工作让我有了很大的进步。”
下午,陈芙蓉前往看守所,对一起案件进行调查核实。
( 陈芙蓉正在阅览卷宗 )
据了解,1月30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案件时,被告人称其向管教民警进行了检举,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被告人进一步核实后向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发了补证函。陈芙蓉说:“这起案件是我办理的,所以要去向该管教民警了解相关情况,补充核实细节,再根据实际情况确认被告人提供的线索是否属实,现阶段是否构成立功,这对被告人的量刑有重要影响。”
在看守所,陈芙蓉见到了民警胡鑫,经证实,该被告人确实向胡鑫进行了检举,随后,陈芙蓉向胡鑫嘱咐道:“请你们一定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把相关情况提交给我们。”
“我们要将了解到的情况反馈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再对被告人检举的内容进行侦查核实,虽然出现了新的情况,但我也要保证案件得到及时处理。”陈芙蓉说。
回到办公室,陈芙蓉又投入了新的工作,她说:“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期待越来越高,我们要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自己便不能松懈,守护公平正义,我们永远在路上,要恪尽职守,要不断学习,要细心谨慎,才能当好一名合格的检察官!”
记者手记:跟随陈芙蓉检察官的一天,我切实体会到了她所说的“守护公平正义永远在路上”,她的工作,绝不仅仅是翻阅卷宗。一方面,她要去到公安局、法院、看守所,还要去到案发现场,她的行动永远在路上;另一方面,她在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她的思想永远在路上。我想,因为有了千千万万陈芙蓉这样的检察官,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才会越来越高。(常玥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