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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司联调“定论” 司法确认“定心”

王吉柱(右二)正在培训调解志愿者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是老城区,各类涉案金额不大的民事纠纷案件数量常年在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居高不下。但是自2012年起,这种情况得到了好转。

2012年4月,本溪市溪湖区法院同溪湖区司法局共同创建了溪湖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机制,这种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司法所长为核心,人民调解员为骨干,人民法院为指导”的法司联调机制真正改变了法院和基层调解组织“孤军奋战”“各自为战”的局面,使这部分民间矛盾纠纷得以在第一时间被发现、第一环节被化解,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法司联调机制刚开始运行的时候,我们都没想到效果能那么好。”本溪市溪湖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兼诉讼服务中心主任王吉柱说,“当时我们规定,诉讼标的额在500元以内的,都告诉当事人不用非要到法院起诉,也可以找辖区内的司法所进行调解。”

于是,相对于好几个月的诉讼过程,更多的当事人都选择了调解这个更便利快捷的解决方式。

“法司联调启动的第一年,溪湖区法院民事纠纷案件数量就减少了将近200件。”这个数字让王吉柱感受到了法司联调机制带来的好处,“可以说法司联调真正达到了‘人民法院减压,人民调解强身,人民群众受益,化解成果显著’的预期效果,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

慢慢的,需要法院“指路”的当事人越来越少,需要调解的矛盾也并不仅限于“500元以内”了,老百姓都知道,有矛盾了找司法所调解得更快。

据统计,溪湖区法司联调机制创建至今,通过法司联动调解纠纷案件2214件,调解成功2214件,调解成功率100%。

法司联调机制刚开始运行的时候,总有群众会问:“法院判决和调解能一样吗?调解完要是另一方反悔了怎么办?”

面对这样的疑问,王吉柱都会告诉对方:“我们的调解是都必须经过司法确认的,司法确认让调解有了法律依据,要想反悔?不可能!”

前段时间,市民小周开车时不小心把小徐养的狗轧死了。小徐向小周索要3000元赔偿金,小周却认为,狗看起来并没有那么贵重,肯定是小徐在勒索他。

“走!咱俩去司法所找个明白人说理去!”两人吵得不可开交,于是就一起来到了辖区的司法所。

经过司法所所长耐心调解,小周和小徐同意把赔偿金定为1900元,于是两人一起签下了调解协议。

签完字后小周心里还是觉得不踏实,他问司法所所长:“如果过几天,他觉得赔偿金额少,再过来找我怎么办?”

随后,司法所所长给小周看了《司法确认书》,然后说:“你放心,我们的调解最后都要由法院出具《司法确认书》,只要经过司法确认,这个调解结果就有了法律依据,别说小徐不能反悔,要是你觉得自己钱赔得多了想反悔,那也是不行的。”

在法司联调机制之中,有一个不可或缺的最强组合,那就是法院法官同司法所所长。

王吉柱同溪湖区司法局河东司法所所长付强就是一对非常强的组合。

王吉柱说:“从去年开始,我们还侧重了通过‘旁听庭审、协助送达以及法官与司法所所长、调解员共同调解案件’等司法实践的途径作为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司法所所长和调解员的实战能力。”

王吉柱和付强的关系,就是在一次次培训中建立起来的。现在,付强成为了河东街道群众心里最信服的人,谁家只要有矛盾纠纷,都知道来找付所长。而只要在调解矛盾纠纷时遇到难题,付强又总是第一时间找王吉柱咨询、商量,王吉柱则贴近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联动调解意见。

据统计,法司联调机制创建至今,溪湖区法院共解答和解决了司法所所长和调解员提出的难点问题近300个。

付强说:“其实除了我俩,溪湖区的所有法官和所有司法所所长、调解员都是组合。正因为有这么强大的组合,什么矛盾纠纷我们都能把它‘吃透’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