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召开第七次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
2019年11月18日,省法院召开第七次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全国“六刑会”以来陕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效和经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智出席会议并讲话。西安、延安、汉中、榆林、渭南中院作交流发言,会议对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10个先进集体和2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省刑事审判工作成绩和经验,分析形势、明确任务,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刑事审判工作,不断提升新时代全省刑事审判能力和水平。
李智指出,刑事审判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刑事司法文明反映社会法治文明进步水平,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2013年以来,全省法院在省委坚强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第六次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切实维护民生权益,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积极推进刑事审判领域司法改革,建设过硬刑事审判队伍,取得了明显成效。
李智强调,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树立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刑事司法理念,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维护经济发展秩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李智要求,全省法院要牢固树立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刑事司法理念,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原则,坚持人权保障原则,不断提高新时代刑事审判能力和水平。要积极推进刑事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持质量第一、提高效率,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深化司法公开和智慧法院建设,拓展刑事审判社会功能,切实以刑事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切实加强新时代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刑事审判队伍。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思泓,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佑荣分别主持上午、下午会议,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宏斌宣读表彰决定。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特邀代表、获奖代表,省法院有关部门同志,各中院院长、分管刑事审判院领导、刑庭庭长等参加会议。(陕西高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