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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促进法治处认真贯彻落实庄长兴同志批示精神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12月20日,陕西省司法厅促进法治处及时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认真学习传达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和王永明厅长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批示精神,讨论提出贯彻意见及明年工作思路。省司法厅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麻仁伟参加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

庄长兴同志在12月6日陕西日报刊载的《服务全省大局 建设法治陕西---陕西人民调解“四化”建设工作综述》的文章上批示:“我省司法行政机关主导开展的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要在全省大力推广各地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在社会上形成更大的宣传声势,带动各相关方面注重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要多在这方面下功夫,树典型、推先进,以普遍提升调解能力和水平。”为贯彻落实庄长兴同志批示精神,省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庄长兴同志批示精神 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接到庄长兴同志批示和政法委文件后,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永明立即就贯彻批示精神提出要求。

会议要求,切实抓好传达贯彻,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批示精神传达到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进一步增强他们做好调解工作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紧密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推动我省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切实抓好源头预防,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完善“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切实抓好“三治”融合,深入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全面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以全国法治县(市、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带动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提高。切实抓好典型培树,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渗透力、影响力和引导力。

厅促进法治处将对庄长兴同志批示精神及贯彻意见向厅党组作专题汇报。会上还提出了2020年工作新思路,依托今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建立专、兼职调解员工作考核机制;办好调解微课堂,大力推广智慧调解系统,不断提升人民调解信息化水平。(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