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安交警“1十1”模式深化农村交安宣传
近期,陕西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紧密结合夏季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强化各项举措,有针对性、多样化地开展“1+1”模式宣传,全面提高农村地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
“动员+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公安交管部门认真分析当前农村道路交通情况,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科学研判,严格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责任,明确到每一个执勤中队、每一名包片公安交警辅警身上,落实“分包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层层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到处罚措施与宣教实效的有机统一。
“普及+特色”,加强农村集市宣传。利用农村地区赶集人流量大的有利时机,公安交警辅警走进辖区集市、农贸市场,向广大群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农用车、三轮车和拖拉机载人;充分依托乡镇“大喇叭”,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报近期辖区查处的典型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引导群众直面交通违法的危害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提醒大家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处罚+教育”,加强整治行动效果。公安交管部门在开展路面执勤执法过程中,坚持纠违、宣教两手抓;执勤公安交警辅警结合整治工作,加大路面执勤执法宣传力度,向过往交通参与者发放“一盔一带”“车让人、人守规,争做文明陕西人”宣传资料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拓展“现场说法”受众面,执勤公安交警辅警不仅对交通违法当事人进行面对面宣传,还向群众讲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性以及出行安全常识等,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
“重点+常态”,加强“两站两员”宣传。公安交警辅警充分发动“两站两员”开展宣传,建立长效监督宣传机制;主动加强与乡镇联系,积极落实各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和宣传员制度,使其真正发挥应有作用,督促引导村民文明通行;通过发放“一盔一带”宣传册、“大喇叭”通报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由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借助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优势,对过往的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向过往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引导群众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农村群众文明交通意识。
(肖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