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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论坛召开

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论坛召开

 10月27日至28日,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论坛在陕西省宝鸡市召开。

此次检察论坛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交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经验,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理论研讨,探索建立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更好地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论坛召开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强调,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国家重大战略。为这一战略实施提供司法保障,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职责。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生态环境执法不统一问题为导向,加快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司法的统一性,加快构建公益诉讼跨行政区划管辖机制,积极探索跨省域黄河生态环境保护新模式。要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目标,统筹运用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类办案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打好组合拳;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包括文物保护,帮助地方农民通过生态农业增收脱贫致富;统筹运用线上线下方式,积极利用社会力量提升公益诉讼质效。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沿黄九省(区)检察机关、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等九家行政机关、陕西省黄河流域的八家市级人民检察院的代表、专家学者等八十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论坛围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进行了经验交流。来自上海财经大学、甘肃政法大学、宁夏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垦利区人民检察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代表分别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制度构建、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主旨发言。

本次检察论坛的召开,通过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专家学者相互交流工作、研讨学术、分享经验、共促发展,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模式,为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理论和实践难题“量身定制”解决方案,更好地凝聚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共识和合力,为检察机关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样本”。

(记者 鲁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