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全国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达900万件左右,调解成功率在96%以上。

中国长安网4月27日电(记者 王淑静)今天上午,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全国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达900万件左右,调解成功率在96%以上。

27日上午,司法部召开记者发布会。图为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

  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说,“人民调解是在继承和发扬我国民间调解优良传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人民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肩负着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责使命。”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有人民调解员366.9万人,其中专职调解员49.7万人,初步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刘振宇表示,近年来,各地通过大力加强村(社区)和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积极推进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消费、旅游等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在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派出所、交警、信访等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目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76.6万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65.7万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4.3万个,派驻有关部门调解室1.6万个。

  刘振宇介绍,在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方面,各地坚持选聘结合,专兼结合,拓宽选任渠道,丰富选任方式,注重吸收退休政法干警、律师、医生、教师等专业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一些地方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备案登记、持证上岗和等级评定等制度,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职业荣誉感。目前,全国有人民调解员366.9万人,其中专职调解员49.7万人,初步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此外,刘振宇还介绍,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国宪法、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都对人民调解制度作出了规定,2010年又颁布了专门规范人民调解制度的人民调解法。全国已有13个省(区、市)出台了人民调解工作条例、规定等地方性法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