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夕阳红” 守好“养老钱” ——陕西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综述

为切实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陕西各地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展开了一场场打击养老诈骗的攻坚战,为老年人营造安全、安心的社会环境。

自2022年4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养老诈骗案件90件177人,提起公诉96件298人,已判决89件252人,形成严厉惩治态势。

虚假奖项暗藏“猫腻”

“自行动开展以来,各地检察机关对养老诈骗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专门办案团队,对涉养老诈骗案件优先受理、快速办理。我们聚焦以‘养老服务’‘养老项目’‘养老产品’等为幌子的诈骗行为,深挖犯罪线索,加大案件侦查力度。”2024年12月2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谭鹏介绍道,随着我国加速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对精神生活的需求日益增强,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文学艺术爱好和希望出书成名的心理,采用传统小额汇款等不需他人帮助的方式骗取财物。

2019年10月至2022年7月,戴某等6人以老年文学艺术爱好者为主要作案目标,在北京租赁场地并购置电脑、电话等设备,在网上定制购买证书、奖杯、奖章、印章等作案工具,编造各类国内外文学艺术虚假奖项,以对方作品获奖为诱饵,诱骗多名老年人邮寄作品并汇款获取虚假证书、奖章、奖杯等。全国20余省市的1400余名被害人被骗400余万元,戴某等人将被骗资金大部分用于赌博挥霍。

2022年12月17日,安康旬阳市检察院以戴某等6人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2023年7月20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戴某等6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11年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至50万元不等,责令共同退赔被害人损失412.08万元。  

旬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师芳娥表示,该类诈骗案件往往涉及被害人数多、时间跨度长、犯罪地域广,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启动重大案件两级检察机关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及时挂牌督办,从证据收集、深挖线索等方面凝聚工作合力。

据统计,全省检察机关已制定下发《陕西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督导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黄昏恋”背后的“温柔陷阱”

老年人往往面临着社交圈子变窄、子女陪伴减少等诸多现实困境,内心深处的孤独感与情感需求愈发强烈。诈骗分子抓住老年人这一心理特点,打着“情感关怀”的幌子,悄然潜入老年人的生活。他们或是伪装成热情体贴的“知心朋友”,在短时间内赢得老年人的信任与依赖;或是以“黄昏恋”对象的身份出现,用甜言蜜语和虚假的爱意蒙蔽老年人的双眼,让老年人沉浸在所谓的“幸福憧憬”之中。

2017年7月至2022年2月,被告人曹某为骗取他人钱财,通过联系和经人介绍等方式,先后以与李某某等3名老年人相亲、结婚或者做保姆为名,承诺和对方结婚或者共同生活,在骗取被害老年人信任并与其相处期间,曹某使用虚假姓名、虚构个人及家庭情况等,让被害老年人为其还账、索要生活费,骗取被害老年人李某某等人钱财,诈骗成功后立即离开对方,断绝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被害老年人发觉被骗后报警。曹某共计骗取李某某等3人现金3万余元,所得赃款用于日常花销,案发后退赔了被害老年人全部损失。

2022年8月10日,宝鸡市千阳县人民法院以曹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4000元。该判决已生效。

千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武建强介绍,办案期间,检察官分别到李某某等3名被害人家中走访,充分听取被害人陈述案件情况和相关意见,让被害人充分表达诉求。同时,该院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和深入社区,积极开展老年人防诈骗法治宣传活动,并提出检察建议,从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对老年人服务管理水平、加强与老年人交流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组织现场宣传活动434次,发放宣传册18万余册,制作宣传片93部,在中央媒体刊发新闻报道139篇,在传统媒体发布信息8262篇,在各类新媒体平台编辑、转发、推广涉养老诈骗相关报道7万余条,各类宣传平台点击量达674万余次。

“免费理疗”下的诈骗套路

在预防养老诈骗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分析研究食品保健品销售、卫生医疗等各相关行业监管中的问题和漏洞,加强风险防控,制发检察建议,结合办案主动协同行政主管机关开展整治规范工作,体现以“我管”促“都管”的责任担当。

2021年4月,薛某注册成立“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他人生产暖脚宝、护腰宝等电加热产品,通过互联网宣传并招募代理。张某取得代理资格后,明知该产品为普通电加热产品,仍按照薛某的营销手段,以免费理疗体验、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吸引并召集中老年人参与理疗体验。2人多次举办养生讲座,虚构产品含有多种矿物质,具有治疗白内障、青光眼、高血压、冠心病及抗癌防癌等功效,逐步骗取中老年人信任,并以超出进价数倍的价格出售上述产品。2021年11月至2022年6月期间,薛某、张某共向58名中老年人出售相关产品111件,合计销售金额15万余元。经过一审、二审后,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薛某、张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据了解,为了预防养老诈骗犯罪的发生,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他们深入分析养老诈骗案件的特点和规律,针对发现的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行业监管,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对12309举报电话的宣传和使用力度,同时通过来信、来访和网络等渠道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全部调查核实,并制发相关检察建议,预防养老诈骗。(记者 高虎;通讯员 宋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