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旬阳“三力联调”破解乡村调解难
(通讯员 王瑾)“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这是清朝康熙年间当朝宰相张英给安徽桐城家人的回信。
张家人见书明理,主动让出三尺地基。吴家人见此情景,也让出三尺地基,张吴两家的院墙之间,就形成了六尺宽的巷道,后人称为“六尺巷”。
“六尺巷”的故事由此流传开来,成为中华民族和睦谦让美德的历史见证。如今,类似的一幕在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神河镇朱氏家族里再次上演。
坎上坎下的朱姓两家是爷孙关系,坎下的爷爷住在公路边,坎上的孙子距公路10多米远。早前两家十分融洽,亲密无间。
10年前,爷爷购买了隔壁的厂房准备修建房子。孙子认为厂房边有公用通道,爷爷认为通道属于场内自用通道,各执一词,僵持不下。镇村及相关部门多次调解无效,官司打完一审打二审,耗得筋疲力尽。
2018年5月1日,旬阳县神河镇综治办组织神河派出所、神河法庭、司法所及镇村干部开展“三力联调”进行重点化解,使爷孙二人的思想疙瘩得以解开,双方互让两米形成一个宽四米的通道,此事最近在当地传为美谈。
这是安康市旬阳县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大胆探索推行“三力联调”人民调解新模式的一个缩影。数据显示,今年1至3月,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81件,调解成功667件,同比上升43%,调解成功率98%,一批缠闹多达10年以上的“钉子案”“骨头案”得到妥善化解。
“三力联调”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
“周主任,我们村弟兄俩纠纷打架,调了几次没成,申请启动三力联调。”2018年3月15日,旬阳县吕河镇险滩村支部书记焦急地给镇维稳办主任打来申请电话。
2017年9月,旬阳县吕河镇险滩村的曹某与其弟因琐事发生口角,并将其弟打伤,其弟要求住院治疗未果,一气之下损坏了曹某的门窗。吕河镇派出所民警及村干部多次调解无果,对医疗费等一系列的赔偿问题,双方均不能达成协议。
接到申请后,吕河镇综治办迅速介入,及时从镇“三力联调”人力资源库中抽调驻村法官、警察、律师、村干部、乡贤、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 “三力联调”委员会,发挥司法、道德、行政三方力量开展调解工作。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兄弟妯娌终于解开心结,曹某主动提出承担6000元医疗费用,弟弟也主动放弃因住院误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吕河镇险滩村调委会及时为双方出具了人民调解协议,曹家兄弟俩握手言和。
3月20日,旬阳县吕河镇险滩村调委会再次通过“三力联调”方式,成功化解了该村史氏兄弟因房屋和土地经营引起的一起矛盾纠纷,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三堂会审’就是好,没有解不开的疙瘩。”现场一位围观村民如是说。
“旬阳县‘三力联调”机制的探索正是对“枫桥经验”的继承和创新。”旬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炜介绍说,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旬阳县结合当地实际,不断深化和创新“枫桥经验”,建立了覆盖镇、村的调解组织,涵盖了司法、道德、行政等三方人力资源。比如城关镇党家坝社区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包含了以联村政法干警为代表的司法力量、以乡贤精英为代表的道德力量和以包村干部为代表的行政力量。
“调解力量充足了,调解中三方力量分别通过司法判和、道德说和、行政促和,形成合力,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排查、早化解、早稳控,效果十分明显,实现‘村镇能解决、问题不上交、矛盾不转移’。”曾炜说。
完善机制让乡村调解“泾渭分明”
2018年2月26日,旬阳县吕河镇发生了一起因讨薪引起的纠纷。
罗某等12名农民工于2017年为吕河镇周某提供劳务,但在年终却没有拿到劳务款,于是这12人联名将此事反映到吕河镇党委讨个说法。
因事件发生地在吕河镇,且涉案人员来自不同村。按照旬阳县《关于深入推进“三力联调”乡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中调解主体的划分,“涉及两个村以上的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由镇级
负责组织调解”,且涉及“劳动争议,因此吕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吕河镇法庭、司法所等力量全部聚集。
涉及纠纷的12名当事人中,有9人于当日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得到“司法确认”,涉及调解金额112310余元。对没有达成一致协议的3名当事人,则引导其进入司法程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据了解,旬阳县不断规范“三力联调”乡村调解运行机制,在矛盾的源头预防上,采取村、镇按时滚动排查,确保早发现、早掌控。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属事管理”原则,都规范了调解责任主体。
旬阳县综治办副主任陈和义介绍说,“‘三力联调’机制在调解主体的划分上,凡是邻里纠纷、林权地畔、抚养赡养等村级内部简易纠纷首先由村级组织介入调解;涉及两个村以上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由镇级负责组织调解;涉及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的矛盾纠纷,由县劳动争议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进行调解”。
“这样的好处在于,村里的矛盾纠纷我们调解有了依据,也知道应担负的责任。”多次参与村内矛盾纠纷调解的乡贤代表刘仁章说。
记者了解到,为了使调解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开展,旬阳县建立了集中联合调解、分级责任制度、“三调终结制度”和导流机制等一些措施保障工作每个流程都能顺利进行:即村、镇级调解分别对自己所属责任范围内的矛盾采取讲理说法、法治教育、道德评议、行政惩戒等综合举措进行调解,且镇村累计可以组织开展三次联合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则结案上报,达不到则最终由镇级调解组织引导进入终结和导流,上报县级调解中心,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身权益。
司法确认制度让调解更有效率
“不红脸,不吵嘴,最后的调解结果双方都心服口服,关键是调解成功了法院还给免费确认,能得到法律的保障,让人心里踏实。”旬阳县白柳镇唐家院村村民刘某说。
旬阳县白柳镇唐家院村地处大山深处,是全县169个深度贫困村之一,全村人口贫困发生率达到32.7%。在村组水泥路施工中,村民刘某以修路占地补偿不及时为由阻拦施工,并与工程承建人曾某发生争执,在撕扯中刘某负伤,曾某无奈报警。
民警介入调查,建议让刘某到医院检查,产生费用1028元。曾某的施工队也因此停工,造成损失2556元。经过民警及村委会的调解,双方仍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
案情上报后,白柳镇 “三力联调”委员会组织调解人员迅速介入,在深入了解调查取证后,在白柳镇柳村社区进行庭式调解,由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张开国主持,镇村人民调解员、“三官一律”、乡贤、群众代表、双方当事人参与。
经过三个小时的当庭调解,曾某首先放弃了赔偿主张,刘某也表示不再追究此事,村委会承诺在7日之内付清占地补偿款,各方当场握手言和,签订了调解协议。
随后,镇“三力联调”办公室动员当事人出具申请书,立即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法庭当日即作出了《司法确认书》,村委会也及时赔付了刘某占地补偿,一起疑难矛盾纠纷成功化解。
旬阳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文远介绍说,为了确保“三力联调”乡村调解工作实效,旬阳县通过建立司法确认制度,对调解协议进行法律效力保障;开辟“调解诉讼绿色通道”,通过“上门立案”“乡村审判”等举措,切实解决诉讼程序复杂、审理时限长、执行难到位等难题;建立司法速裁和速结快执机制,加速了诉讼成效和结果兑现的落实;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协作支援机制,确保“三力联调”发挥最大效能。今年1至3月,县法院先后做出司法审查233件次,依法做出司法确认231件。
记者了解到,目前,旬阳县各村、镇调解机构建立健全,各级调解组织和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充分发挥调解职能,积极推行“三力联调”治理模式,努力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筑牢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推动乡村实现乡风文明淳朴、人民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