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多措并举推进综治中心挂牌运行
商洛市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进综治中心建设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统筹作用,充分整合现有人员、设施等社会治理资源,多措并举、多方推动,加快推进市、县(区)、镇(办)、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在7月15日之前,市级综治中心和7个县(区)、98个镇(办)、1283个村(社区)综治中心全部组建完成、挂牌运行,提前完成省委政法委部署要求,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助推平安商洛建设奠定了基础。
一是强力部署推动。市委政法委积极统筹协调,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全省综治中心建设推进会精神,召开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庄长兴书记讲话和会议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按照规模合理、层级清晰、功能定位明确的要求,制定了《商洛市综治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市、县(区)、镇(办)、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定期督查和周通报点评工作机制,夯实各县(区)委政法委、镇(办)政法委员主体主责和各职能部门职责任务,形成了横向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二是机构建设规范化。按照先组建运行、再逐步规范健全的思路,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沟通协商,初步研究提出了市、县(区)、镇综治中心机构设置意见。结合商洛实际,明确“六有”要求(即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综治信息化平台、有议事管事制度),推动县(区)、镇(办)、村(社区)综治中心整合资源建设、科学合理布局,其中市、县(区)、镇(办)综治中心按“一厅四部”布局,村(社区)综治中心按“三室一窗口”布局,各地可根据实际整合设置服务窗口、充实相关功能。
三是人员配置规范化。采取专兼职结合、阶段性集中的方式,并通过购买服务的办法,着力配齐配强各级综治中心主任和工作人员。其中市级综治中心主任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兼任,主管科室负责人任专职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和信访、人社、民政、卫健等部门在中心派驻专兼职工作人员,给市级综治中心招聘了3名专职工作人员;各县(区)、镇(办)、村(社区)综治中心主任分别由政法委分管副书记、镇(办)政法委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同级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在中心派驻工作人员。
四是履行职责规范化。坚持“平安建设联创、矛盾纠纷联调、突出问题联治、法治建设联抓”,充分发挥各级综治中心平台作用,市、县(区)综治中心突出市域社会治理指挥平台功能,运用综治信息系统和平安稳定信息研判“3+N”机制,着力解决市域内突出治安问题和重大矛盾风险,统筹推进市域治理和更高水平平安商洛建设;各镇(办)、村(社区)综治中心突出基层服务平台功能,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要求,依托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着力抓好治安隐患、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和化解,统筹推进基层平安创建和社会治理。
五是工作运行规范化。发挥四级综治中心统筹协调和横向联动作用,围绕解决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化解影响平安稳定风险隐患,积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在各级综治中心初步建立了首问负责机制、平安稳定信息研判3+N工作机制、议事协商工作机制和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机制,加强对综治中心服务内容、运转流程、工作途径的宣传,努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商洛市委政法委 仰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