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安康公安坚持“六必贯穿”全力提升线索核查群众满意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康公安机关始终把依法高效核查涉黑涉恶线索作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尺,通过落实“线索必研、流转必知、核查必严、查实必惩、反馈必见、查否必访”等“六必”工作,不断做细做实做优线索核查,全市实名举报线索满意率达94%,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知晓率、认可度连续两年全省第一,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点赞支持,受到了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回头看”走访组和全国扫黑办第27特派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一、线索必研。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群众参与热情高涨,线索举报数量随之激增,其中也包含大量不实举报和管辖外举报,浪费警力,导致核查质效不高。为此安康公安充分发挥大数据合成作战平台实战效能,对每条线索研判分析,逐条出具研判报告,再组织集中会商筛查甄别,并按照“重要、一般、非涉黑涉恶线索”依次转办处理,同时集中优势警力核查攻坚,对部分重要线索下达市公安局局长督办令,由各县(分)局局长领衔主责,限期办结,截止目前,共下达局长督办令8批35条,现已全部办结。

二、流转必知。为充分保障在线索核查过程中举报群众的知情权,安康公安创新建立了受理流转“三告知”制度,即第一时间告知线索受理转办下发情况、第一时间告知线索核查责任民警及联系方式、第一时间告知非职权范围内线索移送情况。让举报群众能时刻掌握线索办理进度,切实感受到“举报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对于核查周期较长的线索,适时告知举报人阶段性工作进展,取得信任,消除猜疑,切实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沟通不畅导致重复举报。

三、核查必严。每一条线索背后都可能有一个群众的合法权益受损,急需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因此严格依法规范核查每一条群众举报线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显得尤为关键。安康公安在全市成立了12支380人的扫黑除恶专业队,在严格落实中省市线索核查办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线索核查“五个一”制度,落实“三包”要求,即一条涉黑涉线索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成立一个核查专班,建立一套核查方案,制定落实一抓到底的推进措施,严格执行“三长负责制”“一案双查制”和“线索核查终身负责制”,实现包核查、包处理、包反馈。

四、查实必惩。公安机关作为扫黑除恶“主力军”,就是要立足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打击职能作用,重拳出击、穷追猛打,坚决把隐藏蛰伏的黑恶势力扫除干净,凡查证属实的黑恶线索,均由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包案负责,统筹协调警力资源,综合运用提级侦办、挂牌督办、异地用警、异地关押等措施,严格按照两部两高系列指导意见,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康公安通过线索核查共查处各类案件251起,转化率26.5%,查处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0个,恶势力团伙13个。

五、反馈必见。为最大限度取得举报人满意,安康公安坚持线索查结当面反馈结果,探索建立了“三级反馈”“联席反馈”制度,线索核查完毕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次由核查责任民警、核查组组长、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从“法理情”入手做好解释沟通,并填写《线索核查反馈情况表》;涉及多个警种部门管辖的重大复杂线索,通过召开多警种联席会议,专题向举报人反馈,答疑解惑,真诚沟通,推动问题解决,消除矛盾隐患。对匿名举报涉及公众利益的线索,发布公告或邀请“两委一代表”召开反馈座谈会通报结果让公众满意。

六、查否必访。群众对线索核查工作不满意主要集中在查否的线索,部分群众认为核查工作不细致、不规范、不到位,导致举报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为此安康公安探索建立了“跟踪回访”制度,凡查否的线索由市级公安机关统一组织进行电话回访,询问核查工作是否满意、是否有新的举报证据及事由,对核查不彻底的责令原核查单位限期重新核查,情形严重的,采取提级核查或异地核查,并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同时建立“满意率测评”制度,每半年对各单位线索核查群众满意率进行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持续巩固提升线索核查群众满意率。

(安康市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