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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好了 森林派出所的民警们更忙了

生态环境好了,黄土高原也难掩它的生机。

近日,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境内出现许多国家级的保护野生动物,河边经常出现停歇栖息的白鹭、国家“三有”野生动物绿头鸭,家户的农院里也会飞来“捣乱”的恨狐或是“调皮”的豹猫……面对这样的情形,绥德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的民警们更忙了。

 

 

入冬以来,救助并放生野生动物成了森林民警们的常事,就在前不久又放生了2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雕鸮(猫头鹰)。这个冬天森林派出所共出动警车12台次,出动警力20人次,处置野生动物警情9起,解救“三有”野生动物豹猫2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雕鸮4只;积极联系省市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规范野生动物移交程序,向榆林野生动物园移交野生豹猫2只、雕鸮2只。

 

 

不仅如此,森林民警们还连续数日深入到山间地头,为老百姓解决家畜受伤或失踪的难题,并严查非法猎捕、猎杀野生动物、非法使用电网、枪支、猎套等禁用工具猎捕猎杀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寒冬腊月,“奔走相告”成了他们最频繁的“宣传”方式。森林民警们灵活利用“村委换届”、“进校园”开展大型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品、现场宣讲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保护生态环境和爱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强调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向群众教授基本的森林防火小知识。

近年来,人们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越来越强,经常有群众救助、放生野生动物,榆林公安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发现伤病残的野生动物时,不可私自救助、盲目放生,可与当地公安和林区派出所联系,在得到进一步救治后再予以放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