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一减的公开听证
“对一些到检察服务中心接访大厅反映问题的群众,举行简易公开听证,当场及时化解矛盾。这项工作可尝试开展,真正做好了,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的讲话为新时代检察信访工作明确了思路。
近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就针对一起当事人申请立案监督案件,通过简易公开听证的方式,以“自我加压”为“群众减压”,聚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化解了群众心结,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7月27日,刘某夫妇向府谷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信访材料,申请该院对县公安局进行立案监督,并控告追究相关办案人员责任。干警对信访材料初步审查后发现,刘某夫妇是一起公安机关已立案但尚未侦破的刑事盗窃案件受害人。刘某夫妇因在与该起刑事盗窃案件相关联的一起名誉权纠纷民事诉讼案件中败诉,继而引发信访,但其申请的立案监督及控告追究相关办案人员责任,均不符合检察机关受理条件。
这样的信访案件,干警依据相关受理条件并按流程答复即可结案。但干警考虑到,如此结案势必无法解开刘某夫妇的心结,更无法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综合分析后,干警将情况向院领导进行汇报。
为了彻底化解矛盾,在征询刘某夫妇同意后,8月12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作为听证员,就刘某夫妇信访案件举行了简易公开听证。
听证会首先就信访人申请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及相关控告不符合受理条件,进行了听证。主持人对相关依据、理由进行了说明,听证员发表了意见,当事人表示接受。随后,参会各方围绕信访当事人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侦查机关积极回应了信访人关注的焦点,并就案件侦破的进展和困难进行了说明,解答了信访人的困惑和疑问。通过充分说明情况,信访人对侦查机关给予理解和信任。
律师就人民法院对名誉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向信访当事人进行了释法说理。经过律师从不同角度、立场进行法理讲解、认识疏导,当事人最终明白了法院的判决并表达了和解愿望。律师也就上诉和解问题,向当事人提供了充分的法律咨询。
这样一起让信访当事人费时耗力、奔波大半年的信访案件,通过简易公开听证,说明白了、听明白了,当事人接受并主动撤回了相关信访诉求。府谷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一场简易公开听证,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访累、诉累,让当事人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尊重感,实现了检察机关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目的,收获了当事人发自内心的感谢。
(高敏 记者 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