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司法调解为民惠民
孔红红(右)向程占堂赠送锦旗。
7月30日,榆林市高新区第五小学校长孔红红为榆林市司法局送来锦旗,感谢榆林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学生嬉戏而引发的纠纷。
许多原本对簿公堂的纠纷,通过充分发挥访调对接机制的作用,矛盾得到了及时化解,而这样的事情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里经常能看到。
建章立制 内外协同解纠纷
日常生活中,家人之间、邻里之间难免会磕磕碰碰,这类纠纷和冲突如果解决不当,不仅会影响双方正常生活,甚至还有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
面对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群众利益诉求多元化的现状,去年,市司法局立足本职,成立了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搭建连心桥,为民止纷争,全力构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第一道防线”。为此,市司法局还牵头多部门制定《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市级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管理办法》,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今年1月份,市委、市政府又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意见》,从制度入手不断完善管理体系,使“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衔接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分类指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完善。
市司法局加强与公安、信访、卫健、妇联、银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建立联动机制,积极推动设立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婚姻家庭纠纷委员会、市银行纠纷调解委员会,引导人民群众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诉讼的前置环节。目前已设立人民调解组织3666个,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359个,今年以来共调解案件5012件,成功率达98%以上。
在县级层面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诉前调解室、行业调解室、律师调解室,搭建起联合拆迁、联合调处、联合服务、矛盾化解、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实体平台,形成资源整合“聚合效应”,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融合,真正做到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
创新方法 “清官”巧断难缠事
“两个当事人一开始都很激动,其中一个还是律师,态度都很坚决,不过在我的调解下,最终还是化干戈为玉帛了!”7月30日,老程给记者介绍了自己为高新五小调解纠纷的过程。
老程原名程占堂,曾在基层司法所任职,退休后被聘为市调委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因调解业务突出被称为“金牌调解员”,并多次获得中、省、市荣誉。
在榆林,像老程这样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共有13276人。以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例,市调委会设在该院的调解室,先后选聘全国调解能手、行业调解专家、法律专业毕业生等1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半年时间成功调解市中院委托的二审案件86件,使疑难矛盾纠纷得到化解,法院审判压力得到缓解,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双赢。
目前,全市已建成品牌调解室41个,涌现出一批有特色的人民调解室,比如“小吴工作室”“老张调解室”“三治议事小屋”等品牌调解室。各县区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也不断总结经验,比如榆阳区“五四三二一”工作法与“六法”“六和”调解法,靖边县“四点核聚焦”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创建法和“三网三墙四用活、五调矛盾六公开”疑难矛盾纠纷调处等做法,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市先后涌现了4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5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和2名全国人民调解能手。
(王婷 记者 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