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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守卫和谐家园——渭南故市法庭“三调联动”机制走笔

“案件来源于村,小矛盾化解于村,将矛盾化解在源头。” 8月24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故市法庭庭长吴昊告诉记者,“我们已经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利用确认调解协议制度巩固我们的调解成果。这样既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诉讼成本,又提高了诉讼效率,也使案件审理驶上了便民、高效的快车道。”

故市法庭主要审理辖区的民商事案件,全庭干警所办案件经得起检验。该庭2017年被渭南市委授予“渭南标杆年度集体奖”;2020年7月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2021年被渭南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他们为何能取得骄人的成绩?“三调联动”机制又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司法调解定分止争 

“10多万元的欠款,本以为要不回来了,没想到法官仅用10天时间就把系列案件全部调解成功了!”8月24日上午,在故市镇街道开办农资经营部的张红说道,“在疫情期间,法官们开车挨家挨户找被告,不辞辛劳!”

律师王增强是一起离婚案件被告方的代理人。由于孩子是通过试管得来的,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倍加珍惜,这也导致双方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争执激烈,女方为此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经过法官、双方律师共同做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1200元抚养费,男方可随时探视。女方如不愿抚养,可将孩子交给男方,不用给男方抚养费。随后,法庭很快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行政调解凝聚人心 

故市法庭不断完善“三调联动”机制,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在辖区5个村镇建立了涵盖法庭—村镇司法所(派出所及乡镇相关单位)—村民调解委员会的“三调联动”机制。

故市派出所社区民警李宇是“三调联动”中派出所的联络人。他讲道:“村里有调解用的警务室,但一般都是在田间地头调解,因为调解的目的是不让矛盾激化,所以能现场解决的就现场解决。”

“三调联动”中司法所的联络人陈民权介绍,镇党委非常重视调解工作,每个村都成立了村级调解委员会,要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2016年3月,陈民权调到司法局,被分配到故市司法所调解中心工作。当问及“三调联动”的具体工作时,他讲了这样一个案例。

有一次,春光村一条生产路被挖断了。夏收马上开始,它直接影响着30户村民小麦的收割。当时,有十多人来到镇政府反映情况。

原来,地在这条生产路两边的村民都想多占地,一方嫌另一方占得多,竟将生产路挖断了。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和村干部一起将双方当事人带到现场,安抚当事人情绪并释法说理。其他人立即动手,一个半小时就把生产路恢复了。

人民调解公正安心 

如何保证非诉案件的调解效果?对此,吴昊表示,过去化解群众非诉纠纷时,在调解现场把矛盾化解了,可随后当事人又反悔,这样极易引发诉讼或者信访案件。现在他们利用确认调解协议这一制度,能很好规避这种情形。

交斜镇光新村党支部书记刘宝定介绍,之前,村里一对兄弟因母亲赡养问题发生纠纷,他不知怎样劝解双方,跟吴昊庭长面对面交谈后茅塞顿开。最终,在法律框架下,当事人达成了赡养协议。

“村子里也没啥大矛盾,无非就是东家长西家短、婆媳矛盾、土地墙界问题。但想处理好也不容易,很多时候都是吃了不懂法的亏,还好有‘三调联动’机制。”说到这里,刘宝定的脸上满是自豪。

刘宝定还提到,在法庭与调委会、派出所共同调解一起因钓鱼不慎溺亡事件时,当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法庭及时引导当事人确认调解协议,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感慨道:“真不敢相信,这么快就解决了我们之间的矛盾。”

“故市法庭的‘三调联动’机制,是临渭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一线调解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应该大力支持和提倡。”渭南市临渭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亚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