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会谈磋商谋新路——汉中检察院“危险驾驶(醉驾)案件司法实务”主题检察论坛侧记

9月16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危险驾驶(醉驾)案件司法实务”主题检察论坛,助推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学党史、学讲话、开新局”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及“三有”争创活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陕西理工大学、陕西嘉盟律师事务所、全市刑事检察部门代表等共50余人参加了研讨交流,着力解决“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矛盾。

此次论坛分为思想交流、问题探讨、证据标准、统一认识四个板块。与会代表聚焦“危险驾驶(醉驾)案件司法实务”主题,围绕“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意义、“醉驾案件实务争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深刻分析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在思想观念、业绩评价、沟通协作、适用标准等方面的问题和困惑,从各自角度提出了依法准确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深入研讨,与会代表就办理醉驾案件时如何坚持证据标准,如何正确适用起诉与不起诉条件,如何加强检警、检法、检律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如何强化行政刑事衔接推进社会治理等方面达成共识。

论坛上,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饶猛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及危险驾驶(醉驾)案件办理情况,介绍了《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险驾驶(醉驾)犯罪案件依法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指导意见》。同时,饶猛从提高思想认识推动司法理念转变、探索工作机制创新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落地落实、加强考核管理明确工作导向、推动精细化办案提升办案质效等四个方面,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依法办理危险驾驶(醉驾)案件的做法及成效。

讨论中,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指导员王渤说:“市检察院在去年已经制定了危险驾驶案件不起诉指导意见,检察院内部对不捕不诉案件有严格的评查、监督制度,打消了公安交警部门对检察机关不起诉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疑虑。”南郑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邵小兵说:“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让检察机关在办理醉驾案件时,对诉与不诉的标准更加明晰。”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刘晓敏说:“‘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体现了刑法谦抑性原则,减轻了审判机关的工作压力。”

陕西嘉盟律师事务所、陕西理工大学、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参会代表也分别发表了各自意见。饶猛在总结发言时说,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吸收论坛的有益成果,落实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持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要以求极致的标准做优刑事检察,将“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落实到监督办案全过程,化解社会矛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法治原则,依法把握适用逮捕、起诉条件,依法规范适用不捕、不诉,做到防错防漏、不枉不纵;要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加强对不捕不诉案件的流程管理和评价监督,自觉接受外部制约;要继续加强与法院、公安、律师、学者的协作配合,强化公、检、法、律同堂培训,深化常态化交流,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打造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协作机制。 

(杨扬夏子 曹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