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 助力发展——蓝田县检察院提升司法保障力度
蓝田检察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保障群众食品安全。
今年以来,蓝田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为建设平安蓝田、促进“九率一度”巩固提升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有效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方式。为此,该院紧盯降控目标,突出抓好源头防范、积案化解等重点任务,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该院严格落实维稳工作机制,始终坚持班子成员包抓制度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认真倾听群众诉求,解答群众质疑,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截至目前,该院共接待群众信访82件89人次,受理司法救助16件,救助16人,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检察机关重要的职能。2020年以来,该院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26件159人,提起公诉220件267人;批捕盗窃、诈骗、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8件22人,起诉23件28人;批捕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49件69人,起诉42件72人;办理县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件9人。
在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安全违法犯罪的同时,该院常态化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采取多项措施主动摸排线索,组建专门办案团队,严格落实捕诉一体、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按照与县监察委联合建立的涉黑涉恶犯罪“保护伞”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机制,该院对涉“保护伞”案件及时启动“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及时进行研判,并进行“一案三查”。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8件16人,其中批捕涉黑案件7件12人,起诉涉恶案件1件4人。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该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依法惩治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同时,该院不断加强对涉非公经济案件的法律监督,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该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等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对全县16处红色遗址进行了现场调查和走访,办理的督促保护中共蓝田特别支部纪念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对外发布。同时,该院开展了“爱国为民保食安”专项监督活动,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白鹿原影视城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游客食品安全。
(郭晓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