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法学会新举措助力社会治理
12月17日,汉中市法学会组织25名会员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这是继去年组织会员参与人民调解和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后,汉中市法学会推出的参与社会治理的又一新举措。
当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庭审过程中,参与旁听的25名法学会会员仔细聆听,并在庭审结束后进行了座谈交流。
据了解,近期,汉中市法学会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汉中市法学会会员旁听法院庭审活动暂行办法》,旨在进一步推动法学会服务政法工作大局,参与社会治理,开拓会员视野,加强理论实践,对执法司法活动进行监督,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办法》对法学会会员参与旁听案件类型、原则、时间、纪律、结果运用等进行了规定。《办法》明确,以会员自愿为原则,法学会适时组织会员参加旁听市、县(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具有一定代表性、典型性及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涉及民生的案件;同时,对法庭纪律、依法回避等作出明确要求。《办法》强调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注重结果运用,参与案件旁听的会员如觉得裁判结果显失公正,可向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反映情况。
此次组织会员旁听庭审,是《办法》实施以来,汉中市法学会首次组织会员参与庭审。
(宋梅 记者 张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