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调解化纠纷
调解员倾听当事人诉求。
“说这么多也不顶事,你先把医药费赔给我!”
“你讲点道理好不好,又不是我一个人的原因。”
……
3月18日下午,一阵吵闹声从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长安路司法所门口传到了工作人员耳中。
随后,一对年轻男女走进长安路司法所,女生艰难地拄着双拐进了一间办公室,询问工作人员能否进行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见状,立刻把两人请进来,听他们说起两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原来,两人之前是情侣,某次闹别扭时,男生骑摩托车载着女生,女生在后座打闹干扰了男生骑车,正巧那天下雨路滑,一不小心就摔倒了。男生伤得轻,女生摔成了骨折,并在医院接受了5个月的治疗,花费医药费近7万元。女生想尽快办理医保报销,可医保工作人员告知她,摔伤涉及第三人,需要第三人先行赔付,才能申请医保报销。但男生认为这事双方都有责任,不愿意承担全部费用,于是就有了开头那一幕。
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边安抚当事人情绪,一边着手准备调解工作。调解员首先向双方当事人讲明了人民调解的原则、程序和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经过两位调解员耐心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分析利弊,当事人平复了情绪,态度也有所缓和。调解员随即提出解决方案:男生向女生一次性赔付15000元;双方就上述事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不得就此事再向对方主张其他任何权利。双方同意此方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男生当场将15000元赔偿金转至女生账户。
(赵官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