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迷途少年重返正路
近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抢劫的未成年人小童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小童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对小童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小童重返校园。
经查,2021年8月,小童伙同他人抢劫一名未成年人,共抢劫150元。案发后,小童的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审查后认为,小童主观恶性不大,系初犯、偶犯,且有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为帮助小童重返校园、远离违法犯罪,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座谈会。会上,未检干警宣读了对小童的训诫词,对其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进行了深入分析。县公安局、团县委、县妇联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援助律师、特邀心理咨询师等,共同对小童及其监护人进行了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使小童及其监护人明白了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
为从根本上解决小童父母关爱缺失、监管不到位问题,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小童父母加强对小童进行家庭教育,增强其辨别是非和自我管控能力,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心理咨询师和县妇联工作人员根据小童的家庭情况,建议小童的家长多陪孩子参加体育运动,在锻炼身体的同时释放压力。
小童在接受了联合训诫后表示认识到实施抢劫的违法性,十分后悔,以后一定会远离违法犯罪。在接受了家庭教育令后,小童的父母也表示会关心、关爱孩子成长,注重管理和教育的方式方法,对孩子加强监管,帮助孩子重返校园。
随后,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小童的监护人、小童所在学校共同签订了为期六个月的帮教协议,由三方共同帮助小童远离违法犯罪,重回人生正途。
(记者 张建伟 通讯员 张震 袁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