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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消了 心结解了

近日,在司法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共同努力下,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变更了对涉案当事人的行政处罚,涉案当事人也解开了心结表示接受。随后,双方签署了行政复议调解书。

这是汉中市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参与办理的一起行政争议化解案件,案件源于一起行政处罚案。某石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将生产废水倾倒在土坑内,且未采取任何防渗漏措施。环保部门在综合研判后,对该企业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由于该企业经营者刚进入石材加工行业不久就面临高额罚款,经济压力倍增,遂向西乡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获悉情况后,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及时介入,第一时间查阅案件材料,并检索了相关案例,同时与环保部门积极沟通,掌握了案件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依据。仔细研究案件后,在确保行政处罚合法性的前提下,该院本着优化营商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原则,与复议机关一同拟定了行政复议调解方案。

在行政复议调解座谈会上,各方在尊重案件违法事实的前提下,就罚款数额的确定,充分发表了意见。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建议行政执法单位在法律允许的幅度内酌情调整罚款数额,同时从多个方面向企业耐心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

经过多方释法说理,最终,行政执法单位采纳了西乡县人民检察院的建议,决定变更罚款数额为17万元。某石材企业负责人表示认可,双方当场签署了行政复议调解书。随后,某石材企业缴清了全部罚款。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携手共促行政争议化解的一次成功探索,既缓和了行政执法单位和管理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同时也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程磊 记者 张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