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案件到一份检察建议
5月16日,由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涉养老诈骗案件一审宣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1万元至2万元。
在该案中,自2020年9月起,李某某等人利用保险公司业务员身份,有预谋地选择有经济实力的老年人作为犯罪对象,以“保单借款投资获利”为名实施诈骗。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积极引导侦查,全力追赃挽损。在接受承办检察官讯问时,李某某等人交待,他们就职某保险公司时曾听说有人用保单欺骗客户进行借款,遂想效仿并以此牟利。一名被告人在供述中说:“以前公司发生过这种情况,后来公司协调退赔了损失,事情就解决了。我们就都觉得这么干,也没啥大事儿。”
承办检察官在深入该保险公司进行调查了解时发现,公司在员工聘用、管理、监督、教育等方面存在管理漏洞。听取汇报后,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深入分析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以及保险公司在管理方面的隐患,研究相关措施。为促使企业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该院决定制发检察建议,堵塞企业管理漏洞。
5月18日,未央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李某某等8人诈骗案,向被告人案发时就职的保险公司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区委组织部相关人员到场监督。
公开宣告送达现场,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柱军向保险公司代表送达了检察建议。检察建议针对保险公司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从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完善职业培训体系三方面提出了改进建议。保险公司代表说:“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大额保单借款回访机制,正在起草更多加强客户尤其是老年人防范投资风险的政策。公司将按照检察建议的内容认真整改,对内加强入职人员审查、堵塞漏洞、加强监管,对外加大防诈宣传力度。”
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后,与会人员围绕企业健全管理机制建言献策,进行热烈讨论。张柱军说:“此次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改变了传统的‘文来文往、隔空喊话’方式,让办案更加公开透明,也有利于检察机关与各行各业就涉养老诈骗犯罪问题达成共识。未央检察院将以检察建议所蕴含的从治罪到治理、以‘我管’促‘都管’的新理念,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社会基层治理,共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陈杰钢 惠凡 陈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