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份《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送达
5月31日,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新区审判庭向被告人送达了全省首份《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而在前一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开始施行。
“现因你盗窃犯罪时不满18周岁,故将以上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相关规定予以告知,希望你能珍惜机会,悔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做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守法公民。”这是当日新区审判庭向被告人送达的《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中的一段话。
该案中的被告人因父母离异家庭教育缺失,高中未毕业就辍学外出打工,不满18岁就因多次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都在发育过程中,他们的犯罪带有很大的或然性。封存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让他们不会因为犯罪记录耽误上学、上班、考试,能更好地回归社会、防止再犯,为他们的人生路提供正常发展的空间,有助于使曾经失足的未成年人更好地改过自新、融入社会。”新区青少年法庭法官付艳艳说。同时,办案法官对被告人的父母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
(屠思雨 李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