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执行促和谐
7月11日,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带领干警前往当事人王老太家,就一起赡养纠纷案进行走访,详细了解相关情况。
据了解,王老太与老伴儿育有两个儿子,并约定由小儿子赡养。王老太一直和小儿子一起生活,后因小儿子翻新房屋,便搬去大儿子家居住。但新房建好后,小儿子未让王老太搬回,也未按照约定支付赡养费。无奈之下,王老太诉至法院,要求小儿子腾出一间房屋供其居住,并每月支付赡养费200元。经审理,法院支持了王老太的诉求。然而判决生效后,王老太的小儿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老太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走访中,蓝田县法院执行局法官了解到,王老太的小儿子之所以一直未让母亲搬回来居住,主要是因为婆媳之间存在较深矛盾。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执行法官秉持修复家庭关系、维护家庭和谐的目的,变强制执行为柔性执行,释法说理,明确告知王老太的小儿子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的不利后果,同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做其思想工作。最终,王老太的小儿子当场支付了拖欠近5年的赡养费,并承诺一定会照顾好老人。王老太也表示可以继续居住在大儿子家,不再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经过执行法官调解,王老太和小儿媳之间的关系也有所缓和。双方当事人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朱永华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