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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筑起公益保护司法屏障

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甲烷作为一种易燃的温室气体,是气化天然气的主要成分。今年3月,志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根据举报,对液化天然气运输车违反规定排放车内残余气化天然气污染大气环境、造成安全隐患问题展开调查。

通过公开听证、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检察官督促志丹县生态环境局等5部门进行联合整治,监督液化天然气生产运输企业堵塞漏洞、规范运营,严查液化天然气运输车非法排放行为。“这是公益诉讼助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一次积极实践。”延安市人大代表段云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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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宣誓。

在传统观念里,检察官是指控犯罪的国家公诉人。为何这起案件的检察官又成了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让我们将时间拨回到五年前。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了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2017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陕西检察机关随之全面推开公益诉讼工作,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通过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

党的十九大以来,陕西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7905件,发出检察建议36426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1050件,切实担负起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司法守护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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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4日,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开展生态修复放流活动。

勇于担当 守护绿水青山

近年来,陕西检察机关聚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全力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矿山下游一公里内有居民或重要设施的尾矿库,被称为“头顶库”,由于之前建设标准低,大多存在事故隐患。今年9月,丹凤县蔡川镇尾矿库闭库后,丹凤县应急管理局向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回复了相关情况。这标志着检察机关历时一年督促治理秦岭某矿山地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画上了圆满句号。

丹凤县地处秦岭南麓。涉案尾矿库位于秦岭保护区内,是典型的“头顶库”,如不及时闭库,会有矿体崩塌和污染丹江水源的风险。对此,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依法督促5家行政机关开展联合整治。随后,相关行政机关将涉案尾矿库依规闭库,并修复了矿山生态环境。

同时,在省检察院督导下,涉秦岭地区的7个检察机关办理了秦岭尾矿库治理系列案,推动相关部门对潼关、宁强、略阳等地按照“一库一策”进行尾矿库闭库。目前,行政机关已治理“头顶库”21座。

地处黄河中游的龙门,被称为黄河的“咽喉”。近年来,黄河韩城龙门段干流河道内存在非法围滩造田问题,侵占河道436.74亩,非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4处,严重破坏了周边生态环境,威胁黄河湿地生态功能,影响了黄河行洪安全。

在省检察院督导下,渭南市检察机关立案办理了黄河韩城龙门段固体废物行政公益诉讼案,通过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积极争取韩城市委、市政府支持,督促3家行政机关开展联合整治,拆除了违建设施,清运固体废物约151.8万立方米。为巩固整改效果、加强系统治理,行政机关对黄河干流河道内同类问题进行了排查,清运固体废物114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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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6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在渭阳楼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专项活动。

长效机制 保护红色资源

陕西有着丰厚的红色文化资源。“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是陕西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历史责任和法治责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说。

2021年4月至今,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检察监督履职、保护革命文物相融合,部署开展了“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活动中,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调查走访、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座谈磋商等方式,促使南泥湾两处红色遗址被认定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让革命精神永世传承。

这是“检察蓝”守护“革命红”的一个缩影。沿着红军长征入陕的足迹,陕西检察机关寻访红色遗迹2111处,立案493件,使一批受损严重的革命文物得到修复,一批革命文物被纳入保护名录。

积极履职 司法为民记心上

陕西检察机关始终将公益诉讼工作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紧密联系在一起,以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这个涝池原先是臭水池和垃圾堆。”西安市灞桥区吕家堡村村民吕刚提起村里以前的涝池就直摇头。吕家堡村的生产生活污水长期通过明渠直接排进4个涝池,产生了大量黑臭水体。灞桥区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后发现,要治理黑臭水体,清理污染是标、规范排污是本。于是,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对症下药”、双管齐下,在督促行政机关清运淤泥和垃圾、修缮涝池的同时,铺设管道1108米,将污水排放接入市政管网,实现了雨污分流。多年的黑水臭水消失了,村里环境越来越好,吕家堡村村民向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竖起了大拇指。

民生事事总关情。陕西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方式,督促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从人民群众反映的每一件事抓起,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当做持久战,发现一起、治理一起,体现了服务乡村振兴的检察担当。

从2015年被确立为全国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到2017年全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在发展之路上,陕西检察机关始终聚焦中心大局,以“三有”争创为抓手,积极打造陕西“六彩”环境检察品牌,助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2018年,省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

(记者 杨扬夏子 通讯员 刘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