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野生兰花“回家” 商洛首例涉兰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完成生态恢复

11月2日,在“两代表一委员”以及洛南县三要镇政府、三要街社区、北司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见证下,在林业专家示范指导下,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洛南县人民法院监督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将289株野生兰花移植到北司村沟口组的原生坡地上。至此,商洛市首例涉兰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完成生态恢复,野生兰花“回家”了。

兰花历来被人们视为高洁典雅的象征。处于秦岭腹地的洛南是野生蕙兰的适生地。2021年9月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发布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新增野生保护植物268种、32类;其中,除兔耳兰外所有野生兰花均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列。非法采挖、运输、出售野生兰花都将触犯刑法。

10月28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就魏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是野生兰花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列后,商洛市公诉的首例涉兰花案。

经查,2022年2月至3月,魏某某先后在其住房后的坡地上非法采挖野生兰花,并将采挖的野生兰花分株栽植于自家农田内。魏某某在出售兰花时,被查获。经陕西省植物研究所鉴定,魏某某采挖的野生兰花共289株,系野生蕙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案件受理后,仍然栽种在魏某某家农田内的野生兰花长势如何、如何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牵动着法检两院干警的心。

鉴于涉案野生兰花系刑法保护植物,干警就兰花在农田内长势情况,请专家进行了鉴定。经林业专家现场勘查论证,魏某某家的农田容易积水,对肉根生的兰花生长很不利,涉案兰花原生长地更适合兰花生长。同时,林业专家建议兰花移栽的最佳季节在春季和秋季,11月初的气候温度有利于移栽兰花成活。据此,在洛南县人民法院调解下,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与被告人魏某某达成协议,由魏某某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道歉,并将涉案野生兰花移栽到原生长地且由其管护。

11月2日,经过两个多小时努力,涉案289株野生兰花顺利移植成功。该案涉及的刑事部分,将择期公开审理。

(周梦琳 李倩 记者 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