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安澜映初心 检察护航谱新篇——陕西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综述

黄河浩荡,奔腾不息。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陕西地处黄河中游,黄河干流在陕境内全长719千米,流域面积13.3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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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陕西检察机关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肩负起守护母亲河长治久清之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机制创新破题、以履职攻坚亮剑、以协同共治聚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机制创新:以检察改革筑牢流域治理法治根基

跨区划检察改革是破解流域治理难题的关键一招。陕西检察机关设立4个专门检察院,集中管辖全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其中关中平原、陕北高原、秦岭北麓检察院专门办理涉黄河流域案件,立足黄河流域生态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特点,实现“一方管不了、多方管不好”向“专门管、协同管”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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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沿岸多处可见生活垃圾与建筑废料堆积,长期未清理。”2023年秋,有志愿者向陕西跨区划检察机关反映。清水河是灞河一级支流浐河的支流,经检测,该河段水质已恶化为劣五类,严重威胁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划检察机关协同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以“诉”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积极整改,推动街道彻底清运垃圾并实施生态修复,同时引入100余万元社会资金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使清水河水质提升至Ⅲ类。

旬邑县西川河畔,陕北高原、关中平原检察院督促某煤矿企业投资5000万元建成污水排放改道工程,解决了其长期向河道排放矿井废水的问题,并协同区划检察机关对发现的非法取水、漏缴水资源税等系列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改革以来,跨区划检察机关共督促区划检察院立案233件,双向移交线索255件,协同办案117件次,‘杠杆’撬动作用充分发挥。陕西检察机关以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为抓手,在省检察院设立生态环境检察部,集中指导和办理涉生态环境保护的‘四大检察’案件。建设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向市、县院交办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案件线索803件,立案322件,以大数据赋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介绍。

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破坏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142件;办理民事、行政案件291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087件,提出检察建议4643件、起诉397件。11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履职攻坚:以高质效办案守护黄河生态“生命线”

北洛河是黄河最大支流渭河的一级支流。针对跨县域违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问题,延安市县检察机关组建一体化办案团队,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清理危险废物1.15万吨,拆除5.4亩违建厂房,对污染土壤覆土复绿。在刑事追责基础上,加强行刑反向衔接,督促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为黄河流域生态治理织就立体防护网。

“黄河的问题,表象在河里,根子在岸上。”陕西检察机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理念,聚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短板弱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聚焦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加强与水利部门协作配合,联合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推动“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常态化。韩城市检察院就黄河湿地生态保护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恢复湿地6000余亩,获评最高检优秀检察建议书。深入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基层行活动,针对水资源保护、水土流失治理、防洪安全等领域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办案力度。三原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公益诉讼案,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中国司法板块收录。

聚焦黄土高原生态环境治理。制定服务黄土高原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意见,主动融入锁边林草带提升改造、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黄河沿岸绿色廊道建设等重点行动,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治理。志丹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相关部门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036.87万元。

聚焦打好蓝天保卫战。常态化开展关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会同山西、河南省检察院建立协作机制。围绕涉能源、工业、扬尘等污染的5大类28种违法行为开展监督。志丹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履职引导液化天然气槽车在BOG回收站安全泄压,防控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入选最高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

聚焦黄河文化保护。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共寻访革命旧址2681处,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60件,推动认定文物 19处、确定文物等级25处、纳入革命文物名录 68 处。经验做法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十佳案例”。部署开展党中央转战陕北沿线革命旧址保护专项活动,重点围绕4类12项违法行为监督办案。扎实推进“寻访文物古迹、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深入开展魏长城保护专项监督。针对宜君魏长城本体遭破坏问题,铜川市检察院和宜君县检察院组成联合办案组,通过检察建议推动筹措资金100余万元,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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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共治:以多元合力绘就流域治理“同心圆”

“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

2021年,定边县王某租用村民耕地及水井建厂,违规取售地下水供城市洒水。2023年8月,定边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水利部门依法作出处罚并将相关信息移交税务部门,追缴水资源税及滞纳金;推动自然资源部门完成耕地修复;同时召开听证会,以检察建议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升中水利用率。定边县拟投资1.68亿元新建再生水管网134.5公里,项目可行性计划已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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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持续完善黄河流域生态大保护大协同格局,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陕西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检察+”协作格局,与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等5家单位建立监督协调机制,构建“流域管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依法治河管水新模式。与省林业、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林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机制。

为凝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合力,陕西省检察院与山西省检察院强化晋陕大峡谷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建立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作等11项机制。与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等黄河“几字弯”检察院建立跨区划协作机制,携手推动黄河保护和荒漠化防治。

公众参与激发治理活力。全省检察机关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2900余人,提供线索1200余条。此外,与7家环保组织、西安市心连心志愿者协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检察+社会”保护合力。

黄河落天走东海,法治护航润三秦。从秦岭之巅到黄河之滨,陕西检察机关以“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书写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检察答卷。“陕西检察将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强协同,努力提升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水平,为守护母亲河安澜、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