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法官阿姨,谢谢您的新书包,我已经上学啦。”9月14日,蒲城县人民法院兴镇人民法庭庭长许燕接到一通电话,电话那头小女孩稚嫩的声音里满是欢欣。

此前,女孩因父母离婚后母亲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而辍学在家。如今,在人民法院的倾力护航下,她已重新背起书包走进校园,开启求知新旅程。

“当时调查发现孩子辍学的情况后,我们立即依法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未成年人母亲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许燕说,法庭还联合当地村委会、妇联等部门,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引导孩子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乎社会的发展。近年来,陕西法院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少年法庭工作机制,坚持在法治轨道上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4年,全省法院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公正高效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靠法院一己之力,难以织就严密无隙的防护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介绍,全省各级法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外,积极与检察、公安、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协同联动,不断推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融合发力,为三秦少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保驾护航。

针对家庭教育缺失、监护不力,家长“不想管”“不会管”“管不了”等问题,省高院联合省检察院、省妇联、省教育厅等10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协同推进实施“四令一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进一步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人格权禁令等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中的作用。2024年,陕西法院共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176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572次。

此外,针对在审判中发现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问题,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及时向有关单位或组织提出改进意见,常态化开展“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法治进校园”等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适时发布典型案例,持续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790场次,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56起。

“未成年人审判,既是重要的司法工作,又是一项特殊的‘育人’工程。”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滕欣燕说,从选任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富有责任心的法官组建专业团队,到精心打造体现司法温度的“圆桌审判”模式,再到建立“庭前社会调查、庭审教育感化、判后回访帮教”全流程工作机制,陕西法院将坚定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鲜明立场贯穿于工作各个环节。目前,全省34个中、基层法院独立建制或挂牌成立少年法庭,无少年法庭的法院均设有未成年人审判合议庭或专业化团队,全面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水平。

“在孩子们眼里,法官不仅是裁判者,更是可以信任的守护者。”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敏如今是一名法治副校长,她的日程表上,除了开庭排期,还有进校园讲授法治课、参与校园欺凌防治预案研讨等安排。

开展法治教育、推进校园治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眼下正值开学季,全省法院1000余名像王敏一样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法官干警,正活跃在校园中,用一个个真实案例传递法治温度,用一次次互动教会孩子们“规则与自由”的真谛,将法治种子播撒进更多少年的心田。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到对未成年人一体保护、综合保护、全方位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巩富文表示,陕西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持续完善多方参与、专业守护、协同推进的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治理工作格局,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努力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