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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平利县检察院“三注重”规范引导取证

近年来,平利县检察院立足自身职能,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通过重视、规范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有效加强了侦捕、侦诉的协调配合,确保了案件高效办理。

一是注重把控介入节点。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和特点,确定实践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以个人或办案组的形式提前介入争议较大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侦查取证加以引导,明确取证方向,厘清证明思路。

二是注重专业规范引导。坚持引导不越权、建议不决断、介入不干扰的基本原则,紧扣案件事实,对证据收集固定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可行性意见,确保取证全面、客观。

三是注重强化侦查监督。在引导过程中,坚决纠正违法取证行为。严格贯彻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判断,督促侦查机关物证书证提取规范,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作完整。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检察院 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