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法院改进和规范发回重审案件分案工作机制
(通讯员 郭小辰)为了进一步规范发回重审案件的分案工作,科学分配案件,加强审判管理,韩城市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发回重审案件交叉分案进行审理的暂行规定》,并于规定下发之日起执行。
新的分案模式以“庭室交叉分案审理为主,根据员额法官人数动态调配分案为辅”的原则,将原审判庭室审理后被发回重审的案件确定由另外庭室进行审理。同时,为了提高审判质量,明确发回重审案件只能由员额法官承办。在各庭室之间交叉分案时,由立案庭根据各庭室员额法官的人数进行分案,如发回重审案件较多,则最终分配由院长及副院长审理,如当年度发回重审案件较少而未能承办的庭室及员额法官,在下一年度将先予分案进行办理。
韩城法院通过努力构建管理规范、分案均衡的立案分案机制,进一步扎牢了发回重审案件审判环节制度的笼子,有利于助推员额法官办案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司法改革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