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法院:集中宣判涉毒案件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6月21日上午,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金台区法院对5起涉毒案件5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充分体现区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强决心,也为全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提升公众禁毒知晓率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区法院第一法庭,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文波对5起涉毒案件的被告人公开进行了宣判,并在网上进行实时直播,扩大社会受众面,增强以案说法效果。5名被告人分别被以运输毒品罪、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相应的刑罚,无一人适用缓刑,其中量刑最重的为被告人朱某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量刑最轻的为被告人王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集中宣判当天,为了营造禁毒宣传工作的浓厚氛围,区法院在大门口摆放展板向过往群众进行宣传,韩宏哲法官对区法院审理的毒品案件向应邀前来旁听的金台职业教育中心40余名师生进行了介绍,要求同学们自觉远离毒品,认真做好防毒禁毒的倡导者和践行者。柳妍法官带领师生参观了第一法庭及少年法庭,并对少年法庭的审判工作进行了介绍。
此次集中公开宣判的涉毒案件和宣传工作,具有极大的警示教育意义,彰显了区法院重拳打击毒品犯罪、净化社会风气,全力助推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的信心和决心。
(供稿:刑庭 刘沛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