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连夜督导检查校园
(通讯员:次朱)为了进一步督促检查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及省市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长安区检察院专门召开党组会就此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同时制定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专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并于31日,拉开了第一轮检查序幕。
此次专项检查由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文凯亲自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六个专项检查小组,分别由院党组成员带队,与区教育局相关领导及检察业务部门负责人一同分赴长安区各个学校进行专项检查,第一轮次总共检查了12所学校。
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侵害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情况,检查区教育局和区民政局等部门是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是否采取专项措施防辍保学;二是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建立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发现、上报、应急处理机制;三是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检查食品安全,校园周边安全情况及学校食堂是否严格食品卫生管理和工作人员入职管理;四是对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督导检查,对各校寝室、教室等重点区域是否存在监控盲区,对女生集体宿舍是否进行封闭管理。第一轮次专项检查的方式主要是深入实地,明察暗访。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在个别学校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学校存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机制不健全,对校园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学校周边餐饮门店存在卫生不达标及安全隐患;三是一号检察建议督导检查发现,各学校招入工作人员时把关力度不够;四是一栋宿舍楼分楼层那女混住,且没有实行物理隔离及其他安全有效的预防措施。
对其各学校存在校园安全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有问题和工作还尚需完善的学校认真整改检查出的问题。
在下一周的第二轮次检查中,将结合第一轮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座谈、研判,届时将邀请区教育局、学校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参加座谈会,听取长安区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预防性侵害中小学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听取意见建议。第二轮次检查督导针对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园周边网吧、书店等地,对长安区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人身权、校园及周边安全突出问题、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情况开展进行督导检查。在11月10日前分别完成对16所不同层级学校督导检查,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