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绥德县检察院对延某等二十九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通讯员:折波伟)2019年11月28日至30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派出以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的公诉团队,依法对延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等29名被告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赌博、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从2014年至2017年期间,以被告人延明为首要分子的该团伙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在绥德县及周边地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赌博、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
庭审中,控辩双方主要围绕是否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各被告人在恶势力集团中的地位作用,及犯罪事实、量刑意见、社会危害性等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公诉人依法对各被告人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逐一进行了答辩并发表公诉意见。该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出庭公诉的首例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该案涉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庭审持续3天,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及群众50余人参加了旁听庭审。因该案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