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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蓝田法院“要素式”审判效率高

“9点开庭,9点50分就拿到了判决书,蓝田法院的审判效率真高啊!”原告代理人手持民事判决书赞叹道。

5月7日上午,西安市蓝田县法院速裁庭运用“要素式”审判方式,审理了原告某银行诉被告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庭审前,主审法官了解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便决定采用“要素式”审判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要素表。

庭审中,对照双方当事人填写的内容,主审法官对案件事实要素逐项确认,庭审过程简洁流畅、透明高效,庭审结束后20分钟内就制作出了“要素式”判决书,并当场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据悉,“要素式”判决文书集中围绕案件特定要素,简明扼要总结归纳案件事实、法院认定的理由、裁判依据,作出裁判结果,判决文书简洁清晰,是对传统判决书的“瘦身”,具有节约制作时间、提高审判效率的优点。

对此,办案法官说,近年来,蓝田法院收案数量逐年增多,速裁庭根据所承办案件的类型及特征,建立了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工作团队,积极推行“要素式”“令状式”等审判方式,实现简案快审,不但提高了审判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是对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进行的积极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