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安康市平利县:“生态检察”守护“绿水青山”

近年来,安康市平利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在建设生态文明中贡献“检察力量”,在守护绿水青山中体现“检察担当”,不仅当好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批评者、绿色生活的守护者,还努力成为生态保护的行动者、建设者。

统筹兼顾,构建保护大格局

始终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忠于党,平如水,利于民”的具体体现和有力抓手,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五美平利”建设的意见》。为更好的保护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9年,由该院牵头组织召开陕、鄂、渝三省市五县检察机关化龙山保护第一次联席会议,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共同担负起全面推进保护化龙山及其毗邻区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责任。以南水北调中线安康段水源涵养区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矿产资源开发等为重点,依法监督立案监督4案4人,批准逮捕3案3人,提起公诉9案10人。摸排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7件,发出检察建议107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主导作用,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相关部门协同履职,96%的生态环境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诉前得到解决。

内外兼修,破解难题强根基

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支持,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平利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联合县监委出台《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的意见》,县委、县政府出台《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与县环保等8个部门建立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2020年,从环保、水利等15家行政机关聘任15名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为检察官办案排除技术壁垒,帮助检察干警补足专业知识欠缺的短板。构建生态检察全员作战体系,建立案件流转“绿色通道”,配齐无人机、取证勘查箱等作战装备,优先为第二检察部输送4名业务骨干。

专群结合,回应关切暖民心 

重视保障群众的诉求表达权。出台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为群众反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畅通渠道。创新开展生态检察O2O便民行动,搭建线索举报、跟踪处理、结果反馈的双向互动平台,建立到村到户到人的群众微信群9个,通过群众“线上”举报、干警“线下”核实,及时办理了11件垃圾污染案,赢得群众拍手点赞。尤其是在洛河镇安坝村社会治理“百日整治”行动中,解决了长达5年之久的垃圾污染问题。始终当好群众幸福安康的法律守护人。以整治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排乱放等问题为重点,以开展县城饮用水源地、坝河流域等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联合县河长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对辖区河流存在的“四乱”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件,均得到回复并整改。

惩防并举,源头预防增效果

利用新闻媒体、“两微一端”、抖音、“平检知音”等平台,把镜头、笔头向生态环境保护聚焦,多角度展示生态检察动态、成效和亮点,累计发稿1100余篇,5项亮点工作在省市电视台播放。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编印《案例汇编》,组织优秀检察官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金沙河水源地建成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点,实现公益宣传、警示教育一体化充分以案释法。结合中心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持续宣传造势,着力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份、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安康市委政法委 文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