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万元,拖欠两年的工资终于要回!
“快两年的欠薪,愁死人了,我们真是没办法了才来法院的,没想到这么快法官就把钱送到我们手中了,真不知该怎么感谢他!”8月17日,家住城固县江湾村的张师傅带着两位工友来到城固县人民法院,把印有“法律的守护神 人民的好法官”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为此事窝心了两年的张师傅和工友们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中感慨万千,道不尽对法官的谢意。
2016年杜某转包了李某承包的城固县某移民搬迁项目,该项目总承包方为汉中某建设工程公司,施工建设后杜某先后雇佣张师傅等四人从事水电工、木工等工作,2018年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杜某一直拖欠张师傅和工友的工资迟迟不予支付,张师傅等四人长达两年催要工资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杜某、李某、汉中某建设工程公司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共计22.7万元。
为了让张师傅和工友们早日拿到血汗钱,承办法官实地走访,深入建设工程单位座谈协商,并与杜某、李某沟通,多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刚开始调解工作并不顺利,杜某认为李某未将全部工程款支付给他,他没有钱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李某向法官陈述说工程款已经支付给杜某,是杜某自己用在了其他地方。经承办法官多方查明事实,此项目大部分工程款已支付,剩余少部分双方因矛盾未支付。法官通过耐心劝导并向其讲述了《劳动者权益保护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的内容,告知其违反法律将要承担的严重后果,最终原、被告自愿达成协议,原告兑付了22.7万元的工资后张师傅等四人撤诉。至此,一起拖欠了近两年的农民工工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年来,随着我国劳动用工制度的不断深化和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得到了遏制。但是,因建筑工程层层转包而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仍屡禁不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发布以来,城固法院坚持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原则,运用诉前调解、速裁速执、和解等方式,多措并举快速办理此类纠纷,努力用最短时间最大程度兑现民生权益,为“六个城固”建设提供坚强法律保障。(城固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