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岐山检察:四项措施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今年以来,宝鸡市岐山县检察院突出问题导向,积极履行主导责任、发挥主导作用,下大力气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落实。目前,该院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3.2%,精准量刑率为92.6%,法院采纳确定刑建议率为91.2%。
一、重宣传,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知晓
针对公众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接受度”和“认可度”不高问题,积极利用信息网络,开辟手机微信端等宣传阵地。同时,抓住重点区域,大力突出宣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认罪认罚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为更好适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此外,还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前置告知程序,做好被告人认罪认罚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适用率。
二、抓落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责任不实、合力不够、案件承办人员积极性不高等问题,积极做好安排部署,将适用率作为考核“硬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同时,制定实施办法,进一步发挥检察官在认罪认罚中的主导作用,打通制约节点,形成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和工作合力,推动认罪认罚适用制度落地落实。
三、强管理,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运行
针对办案人员精准量刑能力不强、量刑程序不规范、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低下等问题,组织全体检察官,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精准量刑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规范审核程序,统一量刑尺度。建立协商机制,在学习沟通、协商交流中提升能力、凝聚共识、减少分歧,最终达到精准量刑并被法官采纳。
四、提质效,凸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结果导向
在认罪认罚制度推行过程中,岐山县检察院针对部分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上诉率偏高等问题,强化证据开示,重视以案释法说理,让犯罪嫌疑人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真正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岐山县检察院 张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