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纠纷终化解
3月23日,随着原告物业公司向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争议3年多、历经多次诉讼、涉及200多名当事人的物业服务纠纷系列案件终于化解。原、被告解开了心中的疙瘩,放下了思想包袱。
宝鸡高新大道某小区有4000多户居民,2011年交工使用时,开发商引入了前期物业公司。由于取暖设施不完善等原因,该物业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与业主产生了矛盾纠纷。2017年,该小区部分业主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求解聘前期物业公司,而前期物业公司认为业主委员会选举不合法,不能代表全体业主共同意思。因此,双方发生多次诉讼纠纷。
之后,该物业公司将200多名业主起诉到渭滨区法院,要求其交纳相应物业服务费、水电费等款项。
渭滨区法院速裁庭法官迅速行动,兵分几路开展工作。现场调查组走进小区了解物业服务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送达组收集所有被告的信息,确保及时将诉讼信息告知被告,保障每一位业主的诉讼权利;审判组法官提前谋划办案思路,研究其中的法律问题,制定调解方案,想方设法减轻群众诉累。
经过法官多次调解,进行大量释法说理工作,最终物业公司同意减免部分费用,并与140余位业主达成调解协议,这些业主当即交纳了物业费,其余业主承诺了交费期限,物业公司遂撤诉。至此,这桩争议3年多的纠纷得以化解,小区又恢复了往日的安宁。
(记者 史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