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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石泉检察“五彩成果”的背后

山青、水绿、天蓝、地净、人和……5月25日,“学习百年党史 领悟法治思想 推进政法工作 奋力追赶超越”政法网络宣传主题活动采访团走进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探寻“五彩成果”背后的那些举措。

近年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运用“一二三四”即一个专项办案机制、两个衔接平台、建立健全三项制度、用好四项举措的工作方式倾力提升“十美石泉•五彩检察”品牌。

一方面,创立专项办案机制,坚持寓监督于办案,寓办案于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理念,开展各类专项活动。另一方面,完善“两法衔接”平台,推进涉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搭建“两察衔接”平台,加大对涉生态环境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建立健全“五彩”检察联络员、双重监督、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三项制度,合力撑起生态环境、全域旅游的“保护网”。

在四项举措上,坚持依法从严办理野生动物资源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益诉讼“三步走”,促使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履职尽责;增强调查取证科技含量,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水平。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吕松介绍,工作人员通过“卫片”来发现土地、植被、矿产、水域破坏及污染情况,并利用无人机等设备用于现场勘查,为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插上腾飞的翅膀。同时,充分发挥宣传喉舌作用,筑牢人民群众环保意识。

目前,石泉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乱挖滥建、开山毁林、滥砍滥伐等违法行为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28份,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补植复绿130余亩;对损害汉江生态环境、威胁河道行洪安全、污染饮用水源地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的“四乱”问题,采用“1244”工作法排查问题75个,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涉水保护检察建议书34份;监督县农业农村局全力抓好秸秆禁烧工作,为督促防治大气污染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36份;督促相关行政部门积极履职,恢复耕地17.17亩,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597.7万元;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通过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取得了山青、水绿、天蓝、地净、人和“五彩”检察成果。

(记者 文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