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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石泉:“十美石泉·五彩检察”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十美石泉·五彩检察”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程文亮

陕西省石泉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工作思路,着力打造“十美石泉·五彩检察”品牌,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我院围绕守护“十美石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综合治理,努力实现“山清幽、水秀丽、天湛蓝、地碧绿、人和睦”的五彩成果。

以“山体清洁、山林清幽、山水清澈、山野清香”为目标,开展“山清”专项行动。我院积极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警示性预防教育”生态检察理念,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常态化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今年以来办理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8件,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7件,全面助力全国“两山”示范县建设。

以“溶洞奇秀、沙滩灵秀、河流浚秀、汉江碧秀”为目标,开展“水秀”专项行动。我院将一个汉江干流、两个水源地、四个汉江流经镇、四个汉江重要支流作为关键区域,会同县河长办持续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生态检察汉江行”等专项行动,办理涉河、涉水源地案件22件,不断推进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及水资源治理,实现了源清流洁、澄江如练的生态治理效果。

以“空气清新、天无杂尘、昼见蓝天、夜见星辰”为目标,开展“天蓝”专项行动。我院注重加强府检协作,与环保、气象管理等部门建立了“打赢蓝天保卫战”协作机制,聘请气象、大气环境监测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积极开展扬尘、尾气排放、生活生产类禁燃、烟花爆竹禁放治理等专项监督,办理扬尘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推动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幸福感明显增强。

以守护“绿色田园、绿色经济、绿色生活、绿色发展”为目标,扎实开展“地绿”专项行动。我院聚焦侵害国土公益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行为、侵占破坏农用地、林地等违法行为、拖欠土地出让金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违法行为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涉土地环境及土地违法使用等公益诉讼案件9件,并积极在耕地污染源头控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古树名木移植管理领域拓展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切实保障土壤质量、防范水土流失、维护生物多样性。

以“和谐共生、政清人和、和睦相处、和颜悦色”为目标,开展“人和”专项行动。我院积极探索“训诫+督促监护令+督促型家庭教育指导”“企业+专家+检察官”等工作模式,持续抓好最高检检察建议的刚性落实,持续在校园安全、金融监管、寄递行业安全监管等领域发力,筑牢长治久安的巍巍基石。深入开展“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集中力量办理解民困、纾民忧、暖民心的检察监督案件36件。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办理各类实事86件,在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同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山清水秀天蓝地绿的优美生态环境、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兴盛繁荣的发展环境中人人满面春风、个个和颜悦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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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检察院干警重温入党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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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检察院举行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启动仪式。

“五字”标准抓实质量建设年

今年以来,陕西省石泉县检察院紧紧围绕“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始终坚持质效导向,遵循“快、实、新、融、好”五字标准,抓实“质量建设年”。

坚持“快”字当头。该院所有工作坚持快部署、快出击、快落实,努力实现“文不过夜、事不隔天”,不断提高执行力。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上,落实攻坚举措,见人见事见效率。

坚持“实”字为本。该院结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教育引导全体干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作风落实每一项工作任务,既不“偷工减料”,也不“夸大其词”,既能踏踏实实干实事办实事,也能竭尽所能干成事。

坚持“新”字引领。该院依法能动履职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新要求,激励干警始终在“新”字上做文章,不断探索检察工作新模式、新路径、新方法。该院打造的“旅游检察”品牌,在服务全域旅游示范县发展中取得良好效果,建立的“‘三下五联七宣’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新机制”被陕西省检察院作为改革创新项目立项。

坚持“融”字求变。该院坚持“一盘棋”谋划、“一体化”实施、“一张网”推进,注重加强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内外驱动,既实现“三类人员”中“人”的功能融合,又推动了“四大检察”中“事”的功效融合,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业务互动。今年以来,各业务部门间移送案件线索8条,协同办案3件。

坚持“好”字托底。该院始终把“党和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好坏的最高标准,锚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目标,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办小案、暖民心”等专项活动,持续在与人民群众的深度互联互动中提升人民满意度。(周孜平)

小切口解决群众身边民生大问题

今年以来,陕西省石泉县检察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着力打造“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工作大格局,不断增强法律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实效性。

坚持党委领导,强化刚性落实。该院建立了向县委定期汇报、逐案向县委政法委抄送、按时向县人大报备三项制度,通过县委统筹推进、政法委督办、人大专项检查等方式,不断强化检察建议的刚性落实。

加强政府主导,促进系统治理。该院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作为平安石泉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评价指标,通过评分考核,倒逼检察建议的刚性落实,以此发挥检察建议在促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上的作用。

引导多方参与,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该院先后与公安局等12家单位建立了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工作对接等机制,先后召开联席会议11次,实现线索发现、调查核实、送达宣告和落实整改的联动协同。

强化司法保障,促进办案提质增效。该院建立了检察建议“办理模式案件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事实调查证据化、督促整改实效化”工作机制,对线索来源严格审核,对证据材料依法调查,对每一份检察建议层层把关,对落实情况实时跟进,进一步提高了检察建议的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今年以来,该院先后围绕公共利益保护、社会综合治理、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制发多份检察建议,通过检察建议的“小切口”,解决了一大批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大问题”。(周姗)

织密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网”

今年以来,陕西省石泉县检察院将未检工作深度融入“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争创工作大局中,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专项活动”部署安排,建立未检工作机构,先后两次牵头组织召开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教体等部门的常态化联系,整合各条线力量和资源,并建立石泉县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犯罪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织密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网”。

该院选派16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先后到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座及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30余次,依法督促学校和相关责任主体抓好教师入职准入查询、强制报告等制度落实。

该院与县妇联共同出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办法,探索建立了“训诫+督促监护令+督促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并成立由检察官、心理咨询师、律师等组成的工作团队,联合开展法治宣讲、心理疏导工作。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深入开展“检民同心、助力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1件(其中救助未成年人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许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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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检察院干警在移民搬迁安置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微信群里有了检察官

“自从我们村微信群里有了检察官,咨询法律问题更方便了,反映意见建议也更顺畅了,感觉更有安全感了。”村民夏某在微信群里说道,“村级微信群以前对村民来说就是唠唠嗑,发布便民消息的地方,但有时也有人在里面散布一些不实消息或不健康的内容,甚至一言不合就会吵架。检察官进群后,大家更文明了,也更和谐了。”

今年以来,陕西省石泉县检察院通过建立“三下五联七宣”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新机制,把社会治理触角延伸至乡村,根据行政区划相近、兼顾便利交通原则划分四个责任片区,班子成员联片包镇,干警联村包户,深入乡村开展普法宣讲、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等,检察干警加入村(社区)微信群,了解民意倾听民声,从源头征集意见建议,收集案件线索,化解矛盾纠纷,回应群众关切。

该院先后制定了月查季评年考核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考核制度,将“三下五联七宣”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并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优先作为评先树优对象,以此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今年以来,该院27名检察官、10名聘用制书记员跑遍了全县11个乡镇164个村(社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0余条、司法救助案件线索11条、各类意见建议120余条,化解矛盾纠纷15件,为群众办实事86件。(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