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延安黄龙检察: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窨井盖相关指导意见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市院工作安排部署,6月29日,延安市黄龙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联合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对县域内窨井盖整治情况进行了摸排抽查。
据了解,黄龙县域内共有窨井1970个,市政道路上的窨井盖由城乡供水、排水、电信、广电、移动、城投等相关单位负责建设、养护和维修,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调和。目前共发现存在隐患问题的窨井盖有333个,标识不匹配的窨井盖有90个,发生下陷、啃边、异响、移位、未固定的窨井盖共计242个,检察干警通过随机对市政道路上的部分窨井盖进行抽查,发现多处隐患未整改到位。
据悉,黄龙县检察院将进一步进行多方协调联动,主动作为。一是建立窨井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城市井盖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畅通窨井盖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井盖养护管理信息收集的社会参与度,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民生安全问题治理,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推动“四号检察建议”真正落地落实。
(刘思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