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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构建革命文物保护司法屏障

自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以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将专项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重点推进,成立领导小组,制订活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并由检察长带头撰写寻访札记和心得体会,切实推动专项活动走深走实。

汉中地处秦岭以南、巴山以北,有着丰富而光辉的红色革命记忆。为了摸清全市革命文物底数和保护现状,凝聚保护共识,“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汉中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先后走访了党史办、文旅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认真对革命文物保护现状进行分析研判,询问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坚持“寻访、办案、体悟”同步进行、交叉开展、融合推进。

通过寻访摸底,汉中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发现全市拥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52处,其中大部分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较好,部分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较差,有2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已灭失,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情况良莠不齐,主要问题集中在文物本体、周边环境、日常监管等方面。

截至目前,汉中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共寻访革命旧址48处,撰写协调体会、办案札记40余篇;摸排革命文物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件、立案1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未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行政,着力构建牢固的革命文物保护司法屏障。

(杨扬夏子 贾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