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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平利县检察院组织学习刑事抗诉工作指引

3月19日上午,平利县检察院组织刑事检察部、诉讼监督部等业务部门干警,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为该院进一步强化刑事抗诉工作提供思路和指导。此次学习由副检察长曹俊主持。

曹俊指出,工作指引的出台,认真分析了当前刑事抗诉工作新形势、新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审查重点,进一步细化了抗诉程序,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准确区分了检察机关应当抗诉情形与不抗诉情形,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工作指引的规定依法办案。紧紧围绕刑事判决的定性、量刑从刑法理论、法律适用和事实证据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在矛盾中找准抗点,不断提升刑事抗诉案件办理质效。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检察院  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