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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美的年龄闪耀光芒——记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陈丽琼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陈丽琼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四年大学生涯培育了陈丽琼的法律理念和思维,奠定了她“法律人”的基本素养,陈丽琼却说:“我最初的职业梦想是军人。”

陈丽琼小时候就有个“英雄梦”,想象自己是英姿飒爽的女兵,可以冲锋陷阵、保卫祖国。因为这个梦想,大学毕业后,陈丽琼穿上军装,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指挥技术学院的一名教员。初登讲台,陈丽琼就被老教授称赞是一个讲课的“好苗子”。

2009年,陈丽琼光荣转业,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我要把在大学里学到的法律知识变成维护公平正义的利剑。”陈丽琼说。

从2010年到2018年,陈丽琼一直在省人民检察院侦监二处从事职务犯罪审查逮捕工作。她要在法定的7天审查逮捕期限内,完成阅卷、制作审查意见书、提审犯罪嫌疑人等工作,因此加班加点成了常态。“尽管身体有时非常疲倦,但是我的内心却平静而充实。”陈丽琼说,每当工作特别劳累时,她都会提醒自己:每一页卷宗、每一次提审、每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证据都可能成为定案的关键,这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自由、财产甚至生命。不枉不纵是陈丽琼对自己的要求。10年来,她所办理的案件均无撤案、不起诉、判无罪的结果。

业务素质是办案质量的根本保证,所以,陈丽琼平时不断挤时间提升综合素质。2016年8月,在第五届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中,陈丽琼经过笔试、业务答辩等多个环节的比拼,荣获“业务标兵”称号。工作之余,陈丽琼深入开展理论调研,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1篇获得第二届中国检察官文化论坛二等奖、1篇在第九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交流,她也被评为首批陕西省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

2019年,省人民检察院抽调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的业务骨干成立扫黑办,陈丽琼成为这个集体中的一员。其间,她指导督办了40余件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完成了200余篇各类综合材料,制定了全省检察机关统一把关等多项工作机制。由于扫黑除恶工作的特殊性,陈丽琼经常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形,接到急难险重的任务熬通宵也是常事。“我女儿只有5岁,识字不多,有一天她指着‘扫黑除恶’四个字念出了‘扫黑’,这可能是我经常在家里带着她一起加班的结果。”陈丽琼笑着说。

多年的办案经验让陈丽琼有诸多感慨。每次提审时,看见犯罪嫌疑人流下悔恨的泪水,陈丽琼都在想自己除了依法办案之外,还应该以案说法弘扬正气。陈丽琼参加了2012年陕西省直属机关“清风伴我行”演讲比赛、2014年全省政法系统“两学一读”演讲比赛,每一次她都以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为例,宣讲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的重要性,触动人心,感人至深。

2013年7月30日,省人民检察院原公诉二处干警刘宝奇在安康市旬阳县出庭支持公诉过程中,牺牲在了工作岗位上。“刘老师就在我隔壁办公室办公,他乐观豁达、埋头苦干,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陈丽琼说。那段时间,陈丽琼被抽调到宣传组,负责采访刘宝奇的家属和好友,撰写事迹报告。几天的时间,陈丽琼采访了刘宝奇的妻子、儿子、父母还有朋友等。每一次采访,她都会被刘宝奇敬业、清贫、奉献精神所感动。“我有一种冲动,想要告诉人们刘宝奇是怎样的人民检察官。”陈丽琼说。她用两天时间,流着泪完成了事迹报告,并代家属作报告。此后,陈丽琼跟随刘宝奇事迹报告团辗转全省多地市作报告,打动了无数人的心。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如今是一名检察官。无论什么职业,我都要在最美的年龄闪耀灿烂的光芒。”陈丽琼说。

(杨扬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