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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宝鸡金台区检察院组织干警观摩职务犯罪庭审

为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增强“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效果,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4月23日,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检察院组织干警前往区人民法院观摩了原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煤炭局局长刘某某涉嫌受贿案庭审。

庭审中,公诉机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旁听干警们观看了庭审全过程,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庭审环节,深入了解了被告人刘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详细过程,切实认识到法律的威严及犯罪带来的严重后果。

为期一天的庭审结束后,该院干警们纷纷表示,此次职务犯罪庭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代表性和震撼性,通过旁听庭审更深刻体会到职务犯罪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严重危害,今后要以案为鉴,依法办案,坚持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金台区检察院 郑建齐 李博仡)